“最大风险是中央政府能否调动足够资金并激发地方政府积极性,使其在保障房建设方面采取更多切实的行动。”汪涛说。
财税难题怎解
房产税不可能马上成为新的主体税种。即使开征了房产税,地方政府也不可能放弃土地财政
对中央政府而言,扩大保障房建设是增加支出,但对地方政府而言,保障房不仅意味着增加支出,还意味着在收入减少的同时增加支出。
2000年以来,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持续上升,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超过2.9万亿元,相当于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支出的71.68%和39.40%。
国家发改委宏观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许生认为,虽然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和中央税收返还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共同构成地方财政收入,但对地方政府而言,由于可以掌握收支安排主动权,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地位要重要得多。2009年和2010年,地方财政收支自给率只有53.41%和55.18%,自给率明显偏低,这就更加凸显了地方政府可以自由支配的土地出让收入的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随着各地楼市调控的深入,房地产开发商拿地更为谨慎,土地市场也遭遇寒流,目前全国的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1月20日,全国67个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较去年锐减28%。
北京市2010年的土地出让收入达到创纪录的1319亿元,截至11月8日,今年该项收入为898.11亿元,同比仅增长1.3%,而北京市今年初定下的土地收入预算是1600亿元。
一方面是土地收入锐减,税收收入受到影响,另一方面要为中央三令五申的保障房建设筹措资金,很多地方政府的财政捉襟见肘。从长远来看,地方政府还是要开拓财源,培养新的主体税种。很多人认为,房产税和资源税有望成为市县基层政府未来的主体税种。
2010年,全国实际征收资源税417.57亿元,资源税并不完全归属地方政府,即使按照提高后的税率计算,去年资源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也只在2%左右,显然难当重任。
但房产税的前景也难言乐观。从今年1月28日起,上海、重庆两地已经开始同时实行房产税改革试点。重庆方面预计,今年该市房产税的收入在1.5亿元左右,不到该市前八个月土地出让金收入847.5亿元的0.2%。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表示,一个经济体的税制结构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关联,基于现实考虑,中国财产税的份额在短期内不可能有大幅度增加。“有人说,中国要搞大的房产税替代土地财政。去年中国卖地收入2万多亿元,我不知道用一个什么样的税制设计,能收上来这么多房产税。”
财政部财科所副研究员王宏利也认为,由于征税范围不宽、计税依据不尽合理、税率设计有失偏颇,当前的房产税收入不可能很快成为土地财政的替代品,更大的可能是房产税作为地方政府的补充收入,与土地财政并行。
他同时认为,由于房产税与土地出让价格正相关,地价高,房价自然也水涨船高,地方政府能得到的房产税就更多。地价下跌,地方政府则两头受损。而由于土地出让市场由地方政府垄断,供地的规模和节奏由地方政府控制,如果没有宏观调控,土地价格实际上也在地方政府的操控之中。这意味着,即使房产税将来更加完善,地方政府也不可能放弃土地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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