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江:探索解决水资源难题样本(2)

广东东江:探索解决水资源难题样本(2)

与盗采者玩“猫捉老鼠”

为什么盗采稀土行为在打击力度这么大的情况下,还会屡禁不止。吴镜辉总结说:“因为风险低,利润大。”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盗采矿产资源达到一定的价值,才能提起诉讼。但是如何取证和鉴定,就很困难了。稀土包含在矿石中,以现在的“游击战”作战方式,盗采者往往是蚕食搜集,且马仔在前,老板在后,就算抓到人,也很难认定他究竟盗采了多少。且评估机构全省仅一家,基本没办法走国土条线的法定程序来给予盗采者沉重的打击。

所以,除了一些超常规手段,如收缴摩托车、砸掉柴油机等打击方式之外,联合执法组一般都是从林业角度入手,按照盗采稀土矿造成的“毁林面积”来认定和处罚。

而对稀土盗采的“头目”来说,抓住了一般只是损失工具成本,只要别跟同行火拼出人命,月入千万也不是梦想。

国土执法之难,还不仅仅是制度上的执法困境。在龙川县踩点时,几位执法人员告诉本刊记者,他们总结的对手有三种人:有钱的、有权的、带黑的。

“有的时候情况很诡异,”一位执法人员告诉本刊记者,“你到一个镇一个村之后,就会觉得气氛不对劲。我们有理由相信,有的盗采行为,尤其是上规模的盗采行为,是存在保护伞的。在你的地头上开矿,你能不知道吗?”

长期从事执法工作,与盗采者玩“猫捉老鼠”,不仅要顶着工作压力,也要承担很大的心理压力。“这几年来,我经常收到恐吓短信,精神压力真的很大。”龙川县一位国土执法人员告诉本刊记者,“他们连小孩子都不放过。”说着说着,他的声音哽咽了。

而他的另一位同事则告诉本刊记者,这些“带黑的”团伙从执法人员的亲人下手,拉他上中学的儿子“入伙”,还打他。最后,他迫于无奈将小孩转学异地。他们认为,要打击盗采行为,必须得整治行业市场,要挖出“幕后老板”,惩治“保护伞”,否则,这场沉重的战役永不落幕。

争水与争发展

当上游地区提出生态补偿说要钱的时候,下游地区常常就会提出污染问题说赔钱的事,“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议案被反复提了多年,仍然推进艰难

江西省寻乌县环保局副局长赵志麟,最近两次被叫到赣州,向赣州市环保局写“情况说明”。

因为,广东省来函告了他们的状。

根据寻乌县提供给本刊的资料,寻乌境内的水源地水质基本是国家二类水,出境断面基本是三类水,符合国家饮用水源标准,有时会有些波动,比如枯水期,个别指标会超过四类。但是并不会危及下游的饮水安全。

而根据广东省相关部门的检测数据,江西入境的水质却非常差,远不及广东自己监测广东省部分的东江干流水质。寻乌水、定南水省界交水断面的水质近几年经常为四类水,有时达到五类。

“我们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如果说污染的话,一般也就是面源污染造成的氨氮超标,是最容易处理的。绝大多数指标都没有问题。”赵志麟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他说,寻乌原有的100多个国有稀土矿点已全部关停,连续三年的矿权指标也全部取消;2007年至今,原本可以上马的15家企业,都因为保护东江源而未能落户;三年内还取消了经济林的砍伐指标,以限制发展的代价让出大量环境容量??如今,在年财政收入仅2个多亿的情况下,还投资4000多万进行绿化工程,5000多万兴建县城污水处理厂,实施“五大”工程,“十项”措施等等。对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来说,已经有些不堪重负。因此,他们不断呼吁着上下游责任共担。

“我们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赵志麟有些抱怨,“说到生态补偿,下游不会给钱;但是一说到污染,下游就要来告状问责。”

当上游地区提出生态补偿说要钱的时候,下游地区常常就会提出污染问题说赔钱的事,“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议案被反复提了多年,仍然推进艰难。

这样的纠葛不仅发生在省际,也发生在市与市之间。比如,因为东江二级支流淡水河的污染问题,惠州市数年来也多次跟深圳交涉,深圳则“提交省政府仲裁”。

“深圳很有战略性眼光,他们的东部引水工程,从我们上面把优质水引走了,然后淡水河的排污却流回惠州,这样公平吗?”惠州市的一位政府官员对本刊记者说。

责任编辑:黄一帆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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