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中国农业并不适合公司化经营(3)

陈锡文:中国农业并不适合公司化经营(3)

而另一方面,这些进城就业的农民本身的意愿是能够长期留在城市,不再回农村。但意愿与现实相比,往往是脆弱的。在没有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就业保障的情况下,他无法在城市扎根,这些人中的很大一部分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还不得不回到农村。

这就意味着,虽然他们现在城市就业,但他们在农村的土地、房子都不能放弃,也不能够拔掉他们在农村的根。

《财经国家周刊》:面对这些突出的矛盾,您认为中国的城镇化应该怎么走?

陈锡文:首先,我们目前的城市化,更看重的是城市规模的扩张和美化,还没有考虑到如何有序地把农业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实际上,城镇化并不是等于叫所有不种地的人都搬到楼里去。而是应该更多的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思考怎么让农民在当地发展非农产业。

以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经济体为例就可以看到,他们的城镇化并不是没有止境的发展下去,基本上走到75%就到头了。但在这些发达经济体中真正的农民,却都不到5%。这说明,有20%的非农人口是生活在农村。所以城镇化并不是要一味的扩张城市的规模,然后把没有土地的农民都弄进城市,城市难以承载这么大压力。

第二点,是为推进城镇化所做的“铺垫”要到位。以亚洲为例,日本、韩国的城镇化进程都是较为平稳的。为什么中国的城镇化过程中有很多突出的社会问题?主要是中国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差距太大。

日本、韩国在推进城镇化之前,他们的城乡居民都能享受无差别的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人们可以自主选择留在农村还是进城,具体生活在哪里对他们的社会保障都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最近几年,我国在这方面的进展非常快。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提高、新农保的推进都很快,到2012年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就会实现全国范围的覆盖。当然现在的保障水平还不高,但是制度建立起来了,将来就能实现城乡差距的不断缩小。

第三点,是进入城市的这些人口,如何实现市民待遇。我们调研发现,包括东南亚、东欧的一些国家,他们在城镇化过程中会对长期在城市打工的人群有一个明确的安置政策。

以泰国为例,一个农民来到曼谷打工,他如果只是来赚钱,将来还计划回到乡下,那么他只在劳工局登记就可以了。如果他计划“移民”曼谷,那么就还需要去社保局登记,需要个人、企业和政府共同缴纳社保费。缴费达到8年,就可以获得曼谷市民待遇。

说到底,我国需要对推进城镇化进行顶层设计。这些问题越往后拖,引发的矛盾可能就会越尖锐,矛盾也会越集中。所以应该强调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结构要适当科学布局,让经济增长重心更多地往中西部地区、往县和县以下地区转移、下沉,以便于农民就地就近转到非农产业,转入到城镇,这样对农民、对整个城镇化的成本都会更低一点。要更多地关注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县域经济的发展,推进低成本的城镇化,不要把矛盾都集中到大中城市去。要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不断改善农民工进城以后的公共服务,为他们在城里扎根提供条件。

中国农业并不适合公司化经营

《财经国家周刊》:现在很多资本瞄准农业,希望以公司化经营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陈锡文:最近几年,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民失地造成的社会问题不断增加。一方面,城市的不断扩张侵蚀着农业用地,而另一方面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大公司、大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民的土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势头越来越猛。长期来看,这对粮食稳定生产、稳定农村社会结构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影响难以预料。

农业的再生产有其特殊性,无论是种植业、养殖业、林业还是水产业,劳动对象都是有生命的,这个特点决定农业生产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生命活动过程。只有让农业劳动者与劳动对象建立非常紧密的经济利益关系,农民才可能认认真真地种地。让农民种自己的地,打自己的粮,这就是改革之所以能够调动农民积极性、能够成功的精髓所在。

所以在探索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的过程中,必须顺应农业本身的发展规律,坚持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农民能干的事要让他自己干。同时要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农户经营的外部环境条件。这样,在农村人口逐步转移,农和经营规模逐渐扩大的背景下,家庭经营的农业也将逐步走向现代化。而如果改变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让农民由业主变为雇工,能否持续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恐怕是个大问题,这在已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国家里也找不到多少成功的例子。

陈锡文简历

男,祖籍江苏丹阳,1950年7月10日生于上海。1968年9月下乡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197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1982年大学毕业后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1985年到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任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所长。1990年7月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任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部长。1999年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兼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其中,1994年至1998年被借调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2000年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2003年后,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共第十六、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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