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官本位在政治方面的表现
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胡锦涛同志在一次讲话中将现实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概括为十个方面:一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固步自封、庸碌无为。二是作风飘浮、工作不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三是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四是随心所欲、自搞一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损害国家利益,侵犯群众利益。五是心态浮躁、追名逐利,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搞“形象工程,”劳民伤财。六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七是明哲保身、患得患失,不开展批评,不让人批评,甚至压制批评。八是贪图享受、奢侈浪费,追求低级趣味。九是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优先考虑小团体、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甚至中饱私囊。十是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对群众的安危冷暖漠不关心,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肆意欺压群众[31]。
官民不平等。在现实生活中,各种权力(权利)向官员倾斜、集中,各种义务(责任)向平民倾斜、集中,权力(权利)与职责(义务)不对等、不平衡、不协调、不统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本上被少数官员垄断,各级人大代表多是大大小小的官员,平民代表凤毛麟角。知情权、发言权、管理权、决策权、监督权都与官员级别高低、权力大小成正比。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及法律解释权都掌握在官员手里。在立法上,对平民处罚重(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对官员处罚轻(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限制公民权利的法几个月就能制定出来,如《集会游行示威法》,限制官员权力的法十几二十年也出不来,如《反腐败法》、《新闻法》、《财产申报法》、《政务公开法》等。在执法、司法中,对平民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重从快,对官员则层层保护、大事化小、宽大无边。现行《刑法》已取消类推,但是想对百姓治罪仍然搞类推,如许霆案;而对官员的性贿赂,从来不类推。平民百姓抢劫3块5毛钱被判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1年[32];黑龙江马德案涉及官员260多人,新市委“抓大放小”,对贪污、受贿、行贿5万元以下的不再追究[33]。平民百姓达到法定犯罪数额(如盗窃金融机构10万元)肯定判死刑,但是,官员贪污受贿超过法定数额几十倍、几百倍、上千倍却能保住性命。美容院老板杜益敏因非法集资7亿元,被浙江丽水市中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挪用社保基金158.56亿元、受贿160万元,数罪并罚才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34]。农民工为证明自己得了职业病需要开膛破肚,而官员们开封证明信就能证明自己是“科级干部”、“离休干部”,进而享受相关待遇。
干部选拔任用上的长官意志,官中选官。干部竞聘、面向社会招聘是一个进步,但在操作中存在官本位。如竞聘厅局级职位必须已任副厅局级职务若干年、竞聘县处级职位必须已任副县处级职务若干年(依此类推),这就把包括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平民百姓排除在外。党中央一再强调,选拔干部要上级组织信任与群众认可相结合。然而,有的领导干部根本不顾群众意见,完全依照个人好恶任用干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不服不行”。于是,干部带病提拔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一把手以干部年轻化为由,安置亲信,排斥异己。无怪乎人们将“升官秘诀”概括为“年龄是个宝,文凭不可少,能力作参考,关系最重要”。由此产生官场怪相--“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不出事就是本事”。
夫贵妻荣,福荫子孙。原海南省东方市委书记戚火贵当农场场长时,将其妻子符荣英从普通护士提拔为专职妇女委员;戚任乐东县委书记,符被提升为该县国土局副局长;戚任东方市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符当上中国银行东方市支行行长[35]。“亲家局、夫妻科,外甥打水舅舅喝,侄子开车叔叔坐”--这是百姓对官场近亲繁殖的一种描述。实际上,在中央出台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之前,夫妻部(国防科工委)、亲家厅、兄妹局都不新鲜,有些国有企事业单位成了家天下。一些党政官员(包括老革命)一心向往的是“五子登科”(位子、票子、房子、车子、孩子),有的甚至公开伸手向组织要。哪些老革命的后代可以当部长、将军,哪些大官的子女可以当司局长、国企老总,虽无明文规定,却似有潜规则。上行下效,中下级官员也争相把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设法弄进官场,或将子女进官场、提职提级作为自己提前离岗或退休的交换条件。党政官员的子女在自己的地盘内,可以上最好的托儿所、幼儿园和学校,可以选择最好的单位就业,可以干自己喜欢的任何事情[36]。
官管一切,官至上。“任何一项社会活动,都要经官同意,才能去做;民众的品质和才能要由官来鉴定;民众做出了什么发现或发明,都要经官肯定,才能推广;民间好人好事,也要经官表扬,才会被认可”[37]。商品质量、信誉、品牌等,得由官方评价,许多民商事行为(活动)得经官方许可;对现实和历史问题、事件、人物的评价,都以官方为准;谁的水平高低、谁可以当专家、谁可以享受政府津贴,科研课题让谁搞、成果如何、能否获奖,由官方说了算;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官管一切的直接后果是机构重叠臃肿、官员队伍膨胀,公共权力泛滥、民众的权利自由被挤压,形成大政府、小社会。官至上必然伴生特权,官员我行我素,不受媒体和公众监督,成为特权阶层。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