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晓宁:如何破解讨薪难的困境?(3)

毕晓宁:如何破解讨薪难的困境?(3)

“有些人担心,农民工都去找你张院长怎么办 法院能把农民工讨薪的问题都解决了吗 ”面对记者的问题,张立勇坦言:“上面谈到的那些制度就是我们办案的底气。另外,就是我反复强调的,法官要有耐心面对怨气,勇于面对老百姓的骂声,换个角度看问题,老百姓愿意找你,愿意向你发泄,至少说明他还想对你表达诉求,这对法院是一种信任。”

讨薪“绿色通道”

针对诉讼中出现的问题、难题,基层法院应注重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出发,及时有效地解决农民工讨薪难,做好讨薪的“审判绿色通道”。

首先,多方联动,构建诉讼网络。基层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加强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起便民诉讼联络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审判人员的便民诉讼网络。在调解中尽可能对讨薪案件适用联动调解办法,综合运用劳动监察、司法调解和法院审判等机制的优势,迫使用工单位在开庭前主动归还欠款,全力达到案结事了。

其次,绿色通道,确保一通到底。涉及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坚持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执行的原则,设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保障立、审、执一路畅通。在立案环节,加强立案指导,积极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原告提供被告详细信息对诉讼的重要性,引导原告积极查找、提供完整的被告信息,减少不必要的诉累和诉讼风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可采取实行缓交或免交诉讼费用,优先受理、优先调解、快速结案。

再次,宣传到位,积极送法维权。要主动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工作,主动深入农民工集中的街道、乡镇,开展法制宣传、巡回审判等法律服务,为农民工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并提供法律咨询,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通报农民工讨薪相关案件信息,督促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特别是针对不配合送达的被告人,加强教育和引导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最后,广发建议,健全制度。建立化解和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的群体性纠纷案件的有效机制,仅仅依靠法院单方面的努力是不够的,应加强与公、检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打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合力;加强与政府行政机关、工会、社会群众组织的沟通协作,请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相关行政机关规范行业监管、欠薪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用工登记、用工保证金、欠薪报告、工程担保、劳动保障等制度,督促建筑企业规范用工。

各地如何解决讨薪问题

江苏省全年为民工讨薪150亿

中国江苏网2011年12月13日报道,江苏省法院于2011年11月29日下发《关于依法及时审理和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清理力度;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措施;进一步集中力量开展“反规避、保民生”执行积案清理专项活动;进一步把握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司法尺度;进一步形成清欠维权工作合力。

据介绍,目前在江苏省就业的农民工总量超过900万人,主要集中在建筑、制造、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2011年初以来,江苏省法院受理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8881件,审结7943件,结案标的1456298.15万元,还受理了涉及追索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31120件,审结29670件,结案标的43448.1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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