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河南郑州人,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全国台湾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说起来真是难以想象,因为这么一个十杰的访谈,我和王振民院长的见面时间从元旦前约到今年,从海淀转到西城,又转到朝阳,最后的1月23日晚上,却以匆匆的半个小时在我家楼下的咖啡厅草草结束“战斗”,时间紧得都没顾上喝一口水。似乎我的理由还算充分,因为年底忙,因为路上堵车,所以时间一再改变,但人家这么有名的一位清华法学院院长不忙吗?现在想想,更过分的是,我还把人家当做了“车夫”,让王院长帮忙把去大会堂参加会议的车证顺便带过来。
而对于这一切,王振民院长都“笑纳”了,因为他就是这么一位谦和、温文尔雅、说话声调不高、慢条斯理、让人觉得非常舒适的一个人,嘴角经常带出的一点儿微笑,让你觉得非常好接近,没有任何架子,非常低调、淡定、朴实。
但听他讲起他为清华法学院的腾飞所做的工作,却都是宏伟的目标和理想,有些甚至已经变为现实,不由得心生敬意和钦佩。
2008年7月,王振民担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后,在他积极努力多方奔走下,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新大楼已经立项,确定了选址,据说两千万以上的投资也已经到位,为法学院的发展打下了扎实的物质基础。清华法学院今日的成就凝聚了许多人的心血和汗水,但王振民院长功不可没。
谈到担任院长以来为法学院的发展所作出的努力,他说,一是引进了一些非常优秀的教师,例如冯象教授、林来梵教授等;二是大学不仅要有大师,也要有大楼;三是让法学院有了自己独特的特点,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文化。
面临从象牙塔里的学者向负责行政事务的角色转变,王振民院长很认真地谈到,院长的首要任务就是配合国家的法治建设,为国家培养优秀的法治人才;另外,要配合学校,把清华大学法学院建设成中国顶尖、世界一流的法学院。对于如何才能达成这一目标,王振民院长认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一流的教师队伍;二是一流的硬件设施;三是一流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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