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尊耶稣4]:请问嘉宾:看了你对有关“法制”和“法治”区别的答问,能否告知大家这两个词的英文说法?
【李曙光】:法制是Rule By Law。法治是Rule of Law。20年前我就写过文章谈这个问题,就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
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是对法治新的诠释[网友]:法治有阶级性吗?法治是一个社会自我完善的结果还是统治者完善统治的手段?
【李曙光】:在今天这个社会很难说法律具有阶级性,我觉得法律他是适用于一切人的,所有人在法律面前都平等,这个我们就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认为法律没有什么阶级性,或者法治没有什么阶级性,我们现在已经不怎么用阶级这个概念了,我们现在看社会的进步更多是社会阶层、利益主体、利益群体、利益集团这个角度来看,而我们法治到是对不同的利益主体、利益群体、利益集团确实有不同的规制。今天我们立法更加关注民生的问题,也就是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问题,我们的执法、司法也在围绕让弱势的利益群体能够享受到现实法制进步的成果,所以目前从立法上要强调加强社会保障的立法,在执法方面我们强调执政为民,在司法上我们降低诉讼费用,司法为民、降低司法的门槛,这个我觉得都是我们新的历史阶段对于法治的一个新的诠释,这种诠释实际上是从社会的利益群体、利益主题、利益集团,从这样一个基点来出发的。 另外,法治我认为它是一个开放的、改革的、现代化社会的一个基本的要求。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只要我们走向了现代市场经济之路,那么我们必然要走法治国家的道路。法治,也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内心的一种向往与追求。
[赵资料]:政府官员或者法官能不能向外国政府保证不判某个人的死刑?
【李曙光】: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法律制度,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又有不同的法域,比如说英美法系,我们是大陆法系。所以某种程度上也有法律主权,这个法律主权主要是指法院对于案件的管辖权,以及这个案件判决的准据法,我把这个叫法律主权。当今世界法律融合,在很多法律,特别是在经济方面的法律很多都融合了,我们讲的很多在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商业的交流都融合在一起,相关的法律也融合在一起了。但是在整个世界一体化的情况下,这个法律的主权还是存在,法律的边界还是存在。因此在有的法域有死刑,有的没有,有的认为某种行为是犯罪,有的认为某种行为是不犯罪,这还是存在的,我们把这个从专业角度来讲是法律的冲突规范。那么如何来解决呢?就像如何来解决贸易冲突、贸易摩擦一样,它也是一个互相妥协、让步、谈判这样的过程,以及如何坚持你的某种原则的过程,就是在这两方面找到一个平衡,赖昌星的案子也是这样的。我们到底是坚持原则还是妥协谈判,就是一个法律主权政策的考量,就是对于法律主权你怎么来处理,这样一个政策考量的问题。这一般要根据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以及它的发展阶段来考虑的,某种程度上考虑政治家和一个国家司法体系的智慧、开放度,往往是这样的挑战,它对谁都是一种挑战,我觉得这不奇怪。根据上面的因素——法域的情况、对于司法管辖权和准据法,这样一种开放的态度、开放的程度、国际潮流和国内的因素,还有你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等因素来做一个判断就可以,这不应该是一个太难处理的问题。
【李曙光】:非常抱歉,由于时间的关系我的回答只能到这里为止了. 我也非常感谢网友有这么多的问题,这么热情,实际上我有好多的问题来不及回答,只能下一次再有机会,让我们一块来见证中国改革开放30年法治在未来的进步,那么也再次谢谢网友,谢谢人民网强国论坛、《中国改革》、华闻在线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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