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与和谐视野下的反腐倡廉建设

发展与和谐视野下的反腐倡廉建设

[摘 要]本文立足于发展与和谐的视野,从内外两个方面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六方面关系。一是从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严峻形势的三大关系:即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与反腐倡廉建设长期性的关系;利益集团的非均衡化与反腐倡廉建设复杂性的关系;监督领导体制的缺失与反腐倡廉建设艰巨性的关系。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中战略与职能的三大关系。即预防腐败体系的完善与惩治腐败的关系;反腐倡廉建设战略与实现路径的关系;廉政监督与勤政监督的关系。

[关键词]发展;和谐;反腐倡廉;关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反腐倡廉建设的发展脉络,基本遵循三条基本轨迹:一是从不同监督主体地位的视角,从执政党监督与行政监督并行,转化为执政党领导下纪委为领衔,检察、监察、审计等部门参与的监督运行机制。二是从反腐倡廉战略重点的视角,从惩治与预防并举,转变为通过廉政法规的制定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向预防为主转变。三是从反腐倡廉建设方法的视角,从中央布局,地方实施,向中央与地方同步推进,扩大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创新自主权转变。实事求是地说,反腐倡廉建设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从不断披露的惩腐案例和高频率的出台廉政法规,就可窥见一斑。但与此同时,腐败行为并未有所收敛,腐败的高发态势依旧,腐败与反腐败,始终存在此消彼长,腐败行为总体趋于高位频发缓慢增长的趋势。本文立足于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价值:发展与和谐的视野,力图通过梳理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若干重要关系,把握“高位频发缓慢增长”腐败现状的内在机理和应对之策。

一、发展观视野下的反腐倡廉建设的三大关系

从生存型社会到发展型社会,是我国30年改革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新阶段我国各项改革发展的重要背景。这个历史性跨越带有“转轨中发展”的特点,也带有“发展中转轨”的色彩。新阶段我国改革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包括反腐倡廉建设的问题,需要结合这些宏观的结构性变迁进行分析。“在转轨中发展”,更多的体现在经济体制转轨推动的发展,而政治体制改革并未成为“转轨中发展”的主战场,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客观导致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在发展中转轨”,要求我们应当“以民为本”的价值观引领利益关系的全面调整。这样做,必然引发强势利益集团的对抗,增强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复杂性。在上述内外因素的影响下,纪检监察领导体制机制的创新也就成为而有效破解反腐倡廉建设的艰巨性的必由之路。

1.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与反腐倡廉建设长期性的关系

在中国三十年改革历程中,如何处理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改革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一个争议不休的重大问题。而“新权威主义”的改革思路,为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改革、社会改革的两分化提供依据的同时,在实践中也受到追捧。“新权威主义”宣示着以经济发展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提。认为经济发展到较高水平后,再来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到那时政治体制所导致的深层次问题(包括腐败问题)必将迎刃而解。而在现阶段,政治体制改革应当缓行,以避免政治体制改革而导致的社会动荡以及政权动摇。这一思潮的现实危害就是导致经济发展与民主政治的极大不协调。第一,中国的市场经济带有很强的政府推动性,这就使得权力越来越深地直接介入经济领域,并根据经济理性选择支配政治行为。而民主政治的滞后使的现有的政治框架难以有效屏蔽公权滥用,故而呈现经济高速发展与腐败行为愈演愈烈的“双轨并行”现象;第二、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局面不改变,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和文化领域的改革也就难以突破,进而引发社会、文化领域公共权力的演绎权(公共产权、教育资源配置权、舆论监督权、私人公权等)的滥用,导致此类腐败案件呈上升趋势;第三、而腐败领域的扩大,又进一步扭曲人的价值观,尤其是公共伦理出现滑坡。而消除公共伦理负面张力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由此可见,政治体制改革的不到位,是引发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的内在动因。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再次重申了“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一提法的实质内涵与政治体制改革密不可分:第一、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中国特色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来把握。即惩治腐败应当针对“五大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加以解决。预防腐败的重要路径就是将“五大建设”上升到反腐倡廉建设基础性工程的高度去完善和深化。反腐败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单靠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创新是不够的,许多是应当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加以解决的。因此,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创新很多依赖于政治制度、经济社会制度的创新。当政治制度、经济社会制度本身未有突破,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创新往往也就局限在对制度漏洞的有限修补,制度创新的持续力也就极为有限。立足于这一视角,我们发现监督主体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如何督导经济社会管理主体强化制度创新,最终实现从源头治理腐败。第二、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关键性工程来推进。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就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刻阐释。“办好国家的事,关键在于党”,我们要建设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故此,党的五大建设的关系可以表述为:以反腐倡廉建设带动党的其他建设,党的其他建设是否到位的试金石就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成就。而党的其他建设同时又是消除腐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基础性工程。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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