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胶门”背后
业内人士力证合法食品添加剂的无辜,在各种与添加剂有关的“丑闻”中,大多数属于违法将非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生产,以及合法食品添加剂的违规使用。
近期引发哗然的“毒胶囊”事件,正是其中一例。明胶根据用途不同,分为工业明胶、食用明胶和药用明胶,跟“苏丹红事件”“三聚氰胺事件”类似,本次查获企业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物胶囊,是把不能用于食品或者药品的物质,用在食品药品生产中,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这种事件其实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而2011年发生在上海的“染色馒头”事件,则属于违规使用合法食品添加剂的情况。馒头生产企业使用的这种着色剂,《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规定允许用于面包、饮料等食品中,但这家企业却私自用在馒头生产中。因此,在“染色馒头”事件中,食品添加剂着色剂柠檬黄是合法的,同时也是安全的,只是没有批准用于馒头中。吉鹤立认为,“染色馒头”事件曾被称为“毒馒头”事件,也是一种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
误解还不止于此。细究历次由食品添加剂唱主角的食品安全事件,记者发现,其中一些属于企业虚假宣传,而并非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什么叫“食品安全问题”?科普书籍《何食为安》中,编写者吉鹤立引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是:食品安全问题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
2011年,连锁餐饮企业味千拉面,被媒体曝光拉面的汤底是用汤料调制的。这家企业一直宣扬面汤的营养价值,但被曝光后企业承认,汤底原料是由工厂生产的一种浓缩汤料,稀释后每碗汤不可能如宣传中那样富有营养。据之后的报道,味千拉面使用的浓缩汤料,是由正规厂家用猪骨生产的一种合格产品,其中并不涉及食品添加剂安全问题。
事实上,引发消费者不满的原因,与添加剂没有多大关系,而是企业模糊概念,将一种使用了添加剂的工业产品,描绘成富有营养的汤料,故意让消费者产生汤料是现场熬制的错觉。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对“永和豆浆”“肯德基豆浆”的质疑中。消费者发现,标榜“手工现磨”的豆浆,都是豆浆粉兑水制成的,而豆浆粉作为工业化生产的食品,一定存在食品添加剂。对于连锁餐饮行业来说,方便、快捷、低成本是它们的生存之道,连锁餐饮大多使用工业化生产的半成品,简单加工后售卖,因此,所谓的“手工现磨”,明显是虚假宣传,而与食品添加剂安全无关。
“毒胶囊”的导火线“老酸奶”风波,在吉鹤立看来也是一场“乌龙”。吉鹤立介绍说,牛奶原杯发酵,一般是不放添加剂的,被叫做“老酸奶”,按照食品分类为“发酵乳”。如果在这种“老酸奶”中加入各种添加剂,调制成的酸奶叫做“风味发酵乳”。风味发酵乳中可以添加明胶。如果酸奶里面添加了明胶或者其他的添加剂,就不是‘老酸奶’,把‘风味奶’说成是‘老酸奶’首先是虚假宣传,而不能说‘老酸奶’加了什么东西不能吃。”
“板子”怎样打?
吉鹤立说了合法食品添加剂的很多“好话”,但他并不讳言食品添加剂领域存在很多问题。在他看来,复配食品添加剂多年以来存在各种问题。台湾“塑化剂”事件,就是其中一次爆发。
复配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便于食品加工,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个别的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选用食品添加剂原料时,为了降低成本,不选用食品级的食品添加剂,而使用化工级的非食用化工原料。
台湾称为塑化剂、大陆称为增塑剂的物质,是一种非食用化工原料,广泛用作塑料制品。起云剂是饮料中常用的复合食品添加剂,正常的起云剂应该由乳化剂、增稠稳定剂及油脂组成。台湾“黑心商人”将塑化剂偷偷地加入起云剂中,30年以来,大量假起云剂流入食品工业。事件曝光后,检查机关查获不光台湾市场上众多食品含有塑化剂,由台湾进入大陆的食品中,已有近千种食品查出含有塑化剂。
“塑化剂”事件暴露了复配食品添加剂暗藏的风险,理应重拳打击,但在轰轰烈烈的讨伐过后,内地香精香料企业却成为这场风波“误伤”的对象。
内地质监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含塑化剂的食品,塑化剂来源都是香精香料,因此,部分香精香料企业被查封,行业遭受重创。
检查扩大后,质监部门发现,几乎所有香精香料中都含有塑化剂。这么多香精香料品种中都含有塑化剂,在业内人士看来是一件奇怪的现象,专家推断,不可能每一家企业都不法添加塑化剂,香精香料含塑化剂很可能不是人为原因。
随后,上海市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的香精香料专家,组织数家香精香料生产企业进行检测、调查,分析600多个检测数据,证实样品不存在人为添加塑化剂的现象,塑化剂应该是从生产原料中带进的。
调查人员分析,被称为“塑化剂”的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已经在塑料工业中使用超过半个世纪,塑料废弃物进入环境,使很多生物体内或多或少都残留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许多香料是从植物中提取的,因此香料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香精由各种香料配制而成,所以,香精中也不可避免地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吉鹤立解释说,食品中使用香精量大约占食品重量的千分之一二。1公斤食品如果添加2克香精,假设这种香精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为60毫克的话,1公斤食品中就会含有0.12毫克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根据卫生部的相关规定,这样的残留量对人体健康来说是一个安全值。
专家在统一意见后,将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上报卫生部,卫生部根据上海的报告,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发布公告,要求每公斤香精香料存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的物质不得大于60毫克。
就像我们不能再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现代人也不可能远离食品添加剂,在对食品安全缺乏安全感的焦虑情绪中,保持理性太难,但保持理性,却是走出食品安全危机的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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