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治: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的调整(4)

李景治: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的调整(4)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国社会阶级阶层关系在政党政治中的集中反映。它来源于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政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过程中正式确立起来。建国初期,这一制度基本上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一大批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走上国家及各部门的领导岗位,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肝胆相照,互相监督,共商国是,蔚然成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一些阶层,作为一个阶级和阶层虽然不存在了,但相关的人及其代表人物依然存在。所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依然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政治基础。“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一制度遭到严重破坏。“文革”结束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这一制度得以恢复,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但随着历史的变迁,社会结构和阶层结构的变化,这一制度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一是民主党派的成员及其代表人物年事已高,逐渐退休。这个问题相对比较好解决,只要各民主党派注意培养和推荐年轻的干部就可以得到缓解。二是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致使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遭遇困境,从而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根基出现了隐患。众所周知,历史上的民主党派都代表相对固定和集中的阶级、阶层或特定的人群和政治力量。现在,这种特定的阶级、阶层和特定的人群、政治力量已经不存在。而现实生活中,不仅旧的阶级阶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出现了一些新的阶层,社会结构、阶层结构出现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这对所有的政党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上所述,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地调整了自己与社会的关系,提出中国共产党既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从而使中国共产党扩大巩固了自己的组织基础,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民主党派并没有完成这一转变,其组织基础和发展党员的目标范围,出现“模糊化”和“趋同化”⑧ 的问题。

所谓“模糊化”就是民主党派组织基础和发展党员的目标范围不明确。新兴的社会阶层,特别是电子信息、金融理财、社会保险、法律服务、中介组织、文化创意、生物生命工程、软件开发等领域应当成为哪些民主党派的组织基础和发展党员的目标范围并不明确。换句话说,这一社会群体中的人如有参加政治组织的愿望,除了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还可以选择哪些民主党派,从政策导向上并不十分清晰。任何社会群体、阶级阶层发展到一定阶段都会提出自己的政治诉求,加入或组织自己的政治组织以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与国家与社会事务。因此,民主党派组织基础和发展党员目标范围的模糊化,不仅影响到民主党派稳定健康的发展,而且也使民主党派丧失了对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引导组织功能。一些社会阶层和群体既然不能通过顺畅简洁的途径同现存的民主党派建立起相对固定、密切的联系,并将其作为自己的政治代表,乃至加入这些民主党派,那么这些阶层和群体当中的一些代表人物和活跃分子就有可能组建新的群众组织。他们既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登记(我们的相关法律也是允许的),也可能以其他的形式存在和活动。这就会给我们的社会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长此以往,就会使民主党派脱离群众,丧失发展的良机而被边缘化。

“趋同化”包括组织发展的趋同和政治功能的趋同化。由于各民主党派组织基础和发展党员的目标范围的模糊化,致使其组织发展的范围越来越小,各民主党派之间的组织基础和发展党员的目标范围相互重叠,逐渐趋同。多数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的重点都集中在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医院、文化事业等单位。同一所高校可能存在好几个民主党派,但谁也说不清这些民主党派以哪些特定专业领域的教师作为自己的发展对象。这就使民主党派的群众性、多样性、广泛性大大削弱,显然不利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健康发展。

从政治功能来说,我们之所以倡导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由于在当时中国的政治舞台上,除了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之外,其他民主党派都代表着不同的阶级阶层、社会群体。他们从其自身的利益出发,发挥着不同的政治功能和作用。中国共产党民主建国,领导整个的国家和社会需要这些民主党派的参与,需要同他们进行政治协商。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功能不是可有可无的,也不是中国共产党能够简单取代的。共和国的建立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武装夺取政权的结果,也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的产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民主党派继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承认并支持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但与此同时,各民主党派却失去了各自的特色和与这种特色相吻合的政治功能。这显然不利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健康稳定的发展,甚至使某些方面和某些环节的政治协商变成“走过场”。更可惜的是,我国社会结构阶层结构出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其利益诉求也逐步多样化,却没有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层面上得以及时而有效的呼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需要进一步调整党和社会的关系,探索各民主党派健康稳定发展的新思路。

要进一步拓展民主党派的发展空间。冷战结束以后,世界社会主义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制度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西方国家一方面积极推行三权分立和多党轮流执政的制度;另一方面极力攻击丑化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把我们的政党制度描绘成一党独裁专制的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党建设,又要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尤其是积极创造条件,使民主党派进一步得到健康稳定的发展,使其真正发挥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的作用。要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使民主党派有一个较大的发展。要使民主党派的发展规模同执政党的发展规模相匹配,不能相差太悬殊,否则就难以达到互相监督、共同协商的目的。要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对执政党以及各级政府的民主监督,这种来自执政党和政府之外的监督,只要有具体的制度保障和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就会发挥很大的作用。这种作用是执政党和政府内部监督所不能取代和无法相比的。或者说,来自民主党派的实实在在的监督,在某些方面、某种程度上,比党内和政府内部的自我监督,能够发挥更大的功效。

要为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确立较为明确的组织基础和党员发展范围。也就是说,为其发展划定一个较为明确的边界,这种边界不能相互交叉、相互重叠。我们要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在新兴社会阶层和相关的民主党派之间牵线搭桥,即使民主党派获得稳固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又使相关阶层中的代表人物和积极分子能够通过相关民主党派,合法有序地表达政治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无疑有利于克服各民主党派发展中存在的“模糊化”和“趋同化”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既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因此,要实现中国共产党对整个社会的全覆盖。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为民主党派的发展留有足够空间。他们发展所涉及的社会阶层、社会群体往往是中国共产党组织发展较少涉及的领域,至少不是主要领域,这样民主党派的发展就会对中国共产党的发展起到良好的补充作用。因此,我们不仅要强调中国共产党组织对整个社会的全覆盖,也要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整个社会的“全覆盖”。

中国共产党应该允许、鼓励和支持各民主党派发挥多样化的政治功能,避免其政治功能的单一化。中国共产党代表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长远的利益,也代表国家的根本利益和最高利益,并据此制定国家发展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这种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根据这些路线方针和政策所采取的各项治理措施,总体上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利益和共同需求,但各阶层、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和需求出现多样的趋势,这种多样化的利益和需求也需要一定的组织和代表进行合理有序的表达。这恰恰是各民主党派的英雄用武之地。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理想和奋斗目标,这就是实现祖国的统一、民富国强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但也应当允许、鼓励和支持它们发挥多样化的政治功能,提出并实现多样化的、具体的奋斗目标及其方针政策。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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