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住宿和餐饮零售)增速与支出法下实物消费增速进行比较,发现自2007年以来支出法下消费增速明显低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我们有理由相信零售数据的可靠性,因为零售数据大多是通过企业联网直报形式获得,准确性较高。因此GDP支出法下的实物消费支出出现明显被低估现象,而且这种低估的规模在逐步拉大。
我们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住宿和餐饮零售)增速对支出法下实物消费支出增速进行修正,得到支出法下的真实实物消费支出,从而计算出被低估的实物消费支出。根据我们的测算,从2005-2010年实物消费被低估的数额依次为:1586亿元、1588亿元、0亿元、2071.1亿元、4552.2亿元、6568亿元。被低估的实物消费支出占支出法下实物消费金额的4%~10%。
2.居民服务性消费被低估程度更高。
服务性消费支出被低估的可能性同时存在,并高于实物消费支出。仅可以统计的服务项目(居住和医疗保健等)就存在一定的低估,还有许多较难统计或无法统计的服务性消费如保姆工资、美容美发、给医生红包和孩子择校费等。我们主要估算可以统计的服务项目,对于无法统计的服务性消费只能通过定性分析其被低估的数量。
支出法下服务性消费大致包括:居住、医疗保健、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金融保险服务。其中金融保险服务因是从金融业相关报表数据中计算而得,存在低估的可能性较小。交通和通信费虽然也来自家庭调查,但是其中存在灰色收入的可能性较小,因此被低估程度不大。
我们重点关注文教娱乐服务、居住和医疗保健支出这三项。
第一个被低估的项目是文化教育和娱乐用品及服务类,这其中包括旅游消费,这项被低估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近些年旅游消费支出呈现爆发式增长,而支出法统计下该项较低。我们比较支出法下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内公民旅游业收入,令人惊讶的是国内旅游业收入大大高于统计的文化娱乐消费,可以说文化娱乐这部分消费是被严重低估了。根据我们的测算,2004-2010文化教育和娱乐用品及服务被低估的支出分别为:3125.2亿元、3465.6亿元、4119.2亿元、5160.3亿元、5821.2亿元、6708.1亿元以及8203.8亿元。
第二个被低估的项目为居住类,GDP项目下的居住类消费支出包括住房、水电燃料、住房装潢等。居民住房服务包括租房和自有住房两种形式,租房服务消费按承租者支付的租金计算,自有住房服务消费因为租金市场不健全而难以市场化定价,中国的自有住房服务消费按成本法计算,即包括当期发生的房屋维修支出、折旧费、物业管理费。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较快,房屋租金也随之上涨,在这种情况下,自有住房消费按成本法计算会比按市场租金计算有一定程度的低估。
根据国家统计局彭志龙(2008年)估计,中国自有住房服务消费占当年居民消费的7.4%,如果加上居民租房服务消费,居民住房服务消费占当年居民消费支出的7.9%。同期美国、日本和韩国居民住房服务消费与当年居民消费支出之比分别为15%、14.14%、16.94%,而且这三个国家过去6年内住房服务消费占居民消费比重基本维持在15%左右。由此,根据各国平均水平,我们认为中国居住类消费被低估了约7%左右。
第三个被低估的项目为医疗保健支出,我们比较国家卫生部门统计的卫生费用与支出法项目下的医疗保健支出,发现近年来两者之间也存在35%左右被低估现象。当然还有一部分隐性的医疗保健支出(如送红包等)是无法统计的,我们认为实际的医疗保健支出要大于统计中给出的数值。
我们把调整后的服务性消费与支出法下的居民服务性消费相比,则得到2004-2010年被低估的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分别为:5724.8亿、6293.1亿、7524.5亿、9047.1亿、10889.7亿、12622.4亿以及14752.3亿元,被低估支出占服务性消费支出比例为18%~21%。
除去统计上可以得到的服务性消费被低估的数值,还有许多服务性消费是无法统计的,我们只能从定性角度来加以分析。无法统计的服务消费可能发生在某些餐饮、娱乐、旅游休闲、保健、家政服务等服务业的子行业中,因为这些行业集中度很低,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占比很低,故被纳入全面统计范围的企业样本占比很低,限额以下企业的营业收入则通过抽样调查获得。
以餐饮业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1年限额以上餐饮住宿企业的餐饮收入占全国餐饮收入的31%,而实际占比可能更低。为了少纳税,即便是限额以上企业也存在少报营业收入的动机。如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餐饮收入额为2.054万亿元,这显然是低估了,因为美国2011年的餐饮收入额就达到3.8万亿元人民币,作为一个崇尚美食文化及公款吃喝盛行的13亿人口大国,其餐饮消费怎么可能远少于只有3亿多人口的美国呢?据统计,中国大部分高档星级宾馆的餐饮收入超过住宿收入,这也是西方国家宾馆难以企及的,足见中国餐饮业之繁华。
奢华消费也存在低估现象。如2011年全年汽车整车进口103万台,同比增长28%,进口报关金额432亿美元,同比增长40%,进口额增长远高于进口量增速。而同年国内轿车销量仅增5%左右。根据澳门统计及普查局的数据,2002-2011年的九年中,澳门博彩业收入从235亿澳门元上升至2691亿澳门元,九年增加了10倍,且2010年的收入已经是拉斯维加斯博彩业的4倍。而在澳门消费的主体人群来自大陆,这一数据既说明中国服务类消费规模惊人,另一方面折射出高收入群体这些年来收入涨幅惊人。
3.居民总消费支出对GDP贡献被低估程度逐年增加。
通过加总被低估的居民实物消费和服务性消费,就得到总的被低估的居民消费支出。我们对GDP进行向上修正,修正的GDP=原GDP+被低估的消费支出(先假定固定资产投资没有被高估),通过计算修正后居民消费支出占修正后GDP的比重,我们得到修正的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并与统计局公布的居民消费占GDP比重进行对比,得出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重大约被低估2%左右(图四)。从修正后消费和投资与GDP占比情况看,2004-2011年消费占比都明显高于投资占比。
我们假设固定资产投资被高估了10%,主要基于审计署绩效报告中固定资产投资被高估3.5%以及没有被审计出来的部分。我们将修正后的消费、投资、净出口对GDP的贡献率进行重新计算,并与统计局公布的修正前相应的数据进行对比,得到的结果令人信服。经过修正,我们发现消费对GDP的贡献被低估了,投资对GDP的贡献则相对被高估了, 2005、2006、2007、2008、2011年消费对GDP的贡献都超过了投资,2009年和2010年出现投资贡献超过消费主要是因为4万亿计划的作用。
总体看,用支出法计算的GDP的增长因子中,消费都略低于投资,经过我们定量分析的测算,找到了统计口径中消费支出被低估的部分,特别是2009年消费支出对GDP的贡献被低估了10%左右。这一结论没有考虑消费中无法估算的部分,如果综合各种消费被低估的因素和投资被高估的因素,则可以确信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会大大超过投资。
二、内需不足并非完全归咎于高储蓄率
中国的国民储蓄率属全球最高之一,但很多人通常把高储蓄率的成因归咎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下的子女教育、婚嫁和防病养老等需求。中国的高储蓄率甚至为发达国家所诟病,因为中国多储蓄少消费,导致发达国家贸易赤字。但事实并非如寻常想象的这样简单。中国百姓的实际储蓄水平并没有表面数据反映的那么高,尤其是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居民。
(一)储蓄可分为金融储蓄与实物储蓄
如果对经济学意义上的“储蓄”或“储蓄率”计算方法不了解,就很容易对储蓄率的概念发生误解。经济学上的“储蓄”通常是广义的,包括银行存款、手头的现金、基金份额及其他理财产品和买保险等金融投资,还包括买房、购买农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前者可以概括为“金融储蓄”,后者则可统称为“实物储蓄”。另外,一些以投资为目的的商品交易实际上是被纳入到消费的统计中,如金银珠宝等,故实际的实物储蓄水平应该比统计意义上的实物储蓄要高。
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资金流量表”推算,2008年居民的金融储蓄约5万亿元,实物储蓄约2.18万亿元。为了便于统计,通常用“总储蓄=总可支配收入-总消费支出”来计算,仍以2008年为例,居民总储蓄=18.24-11.06=7.18(万亿元)。至于储蓄率,则通常有两种表述方法,一种是总储蓄除以总可支配收入,另一种是总储蓄除以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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