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主导亚太空间合作
1992年,中国、泰国、巴基斯坦等国家联合倡议开展亚太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致力于推动区域空间合作组织的建立以及开展空间项目合作。在此区域合作的推动下,中国、伊朗、韩国、蒙古、巴基斯坦和泰国六国政府于1998年4月在曼谷签署了《关于多任务小卫星项目及有关活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在中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筹建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05年10月28日,《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签字仪式在京举行。来自孟加拉国、中国、印度尼西亚、伊朗、蒙古、巴基斯坦、秘鲁、泰国八个国家的政府代表正式签署了《公约》。2006年6月土耳其的政府代表也签署该公约。
《公约》的签署是亚太空间合作组织迈向正式成立的关键步骤,标志着创建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努力取得了重大进展。该组织总部设在北京,这标志着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向正式成立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作为该组织的东道国,中国在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合作领域包括空间技术及其应用项目,如对地观测、灾害管理、环境保护、卫星通信和卫星导航定位,以及空间科学研究、空间科学技术教育、培训等。亚太各国在空间领域的合作不仅有助于国家间加强相互了解和信任,而且通过将空间科技应用于资源探测、灾害管理、通信导航等领域,有助于解决各国面临的许多实际问题,促进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中国推动了“亚太多边合作多任务小卫星”项目。中国与孟加拉国、伊朗、韩国、蒙古、巴基斯坦、泰国等国家联合开展多任务小卫星的研制和应用,于2007年发射。
2008年,在亚太地区国家的共同推动下,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正式成立。在该组织框架下,中国政府积极参与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及其示范应用、地基光学空间目标观测网络、导航兼容终端等多个项目合作的研究,协助制定并发布亚太多边合作小卫星数据政策,促进了亚太地区国家空间领域的合作。
目前,签署《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的九个国家中,除印度尼西亚和土耳其正在履行其国内有关批准程序外,其他七个国家(中国、孟加拉国、伊朗、蒙古、巴基斯坦、秘鲁、泰国)均已完成批准公约的程序,成为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正式成员国。
与联合国系统合作
1980年6月,中国首次派出观察员代表团参加了联合国外空委员会第二十三届会议,同年11月3日,联合国正式接纳中国为该委员会成员国。此后,中国参加了历届联合国外空委员会及其下属的科技和法律小组委员会届会。
中国于1983年和1988年先后加入了联合国制定的《外空条约》、《营救协定》、《责任公约》和《登记公约》,并严格履行有关责任和义务。
联合国管理太空事务的主要是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简称联合国外空委)及其下属的科技小组委员会和法律小组委员会。中国积极参加它们的活动。
中国积极参与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启动中国“空间碎片行动计划”,加强空间碎片研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了国际对地观测卫星委员会的相关活动,并作为东道国于2004年11月在北京举行了“国际对地观测卫星委员会十八届全会及二十周年庆典”。2005年5月中国正式成为国际对地观测组织成员,并进入执行委员会。
2006年7月在中国北京举办了“第三十六届世界空间科学大会”和“第八届国际月球探测与利用大会”。中国还参与了国际电信联盟、世界气象组织、国际宇航联合会、国际空间研究委员会等空间组织的有关活动。
根据2011年中国航天白皮书,中国与联合国签署灾害管理与应急响应天基信息平台北京办公室相关协议。目前,该办公室已正式挂牌成立。中国已通过该办公室为“非洲之角”提供旱灾风险监测产品,并且通过培训、能力建设、数据服务和灾害应急快速制图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区域减灾作出贡献。
中国在《空间和重大灾害国际宪章》机制下,与多个国家空间机构开展合作,通过该机制,为汶川地震、澳大利亚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救援工作提供了卫星数据支持。
中国参与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国际深空探测协调机构、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国际地球观测组织、世界气象组织等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各项活动,开展卫星导航、地球观测与地球科学研究、防灾减灾、深空探测、空间碎片等领域的多边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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