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乎偏执
1981年,巴拉克·奥巴马的大学生涯进入第三年,他顺利地通过交换生项目从西方学院转学至哥伦比亚大学继续深造。对于他而言,纽约注定是他人生中非常重要的一站。
可是在纽约遭遇的一切,和他在西方学院的同学嘴里描述的浪漫场景却大相径庭。他在纽约的第一处住所在西街109号142室,与同样来自西方学院的朋友合租。简陋的公寓里,暖气和热水是稀缺之物,漫漫冬日,两个年轻人晚上只能用睡袋来取暖。有时,两个年轻人也会奢侈一把,走过几个街区,去一家叫“汤姆家”的小餐馆花1.99美元吃份全套早餐,打打牙祭。
奥巴马在纽约寄居时的寂寞全透露在他写给艾历克丝·麦克尼尔的信中。这个年轻的女孩是奥巴马在西方学院时认识的校友,当时两人曾共同主编过一本校园文学杂志。其实奥巴马很喜欢这个多才多艺的女子,而艾历克丝也对奥巴马仰慕已久,认为“他非常令人着迷,总能十分全面地来看问题,反复论证,并且得出精准又简练的结论”。
1982年夏,艾历克丝来到纽约,她给奥巴马打了个电话,两人随即在一家意大利餐馆碰面,开启了一段美妙的缘分。“我记得那个晚上我们边吃边喝,聊了很多。和他聊天我感到很快乐,似乎可以就这么一直谈下去。随后他送我回住所,互道晚安。从那以后,我们就经常在一起。”
那个夏天,这对陷入恋爱的年轻人逛遍了纽约的大街小巷,一起到餐馆用餐,一起参观艺术博物馆,畅聊人生。艾历克丝记得,有一次他们就“选择”的话题站在大都会艺术博物馆门口讨论了很久,她说奥巴马对于“选择”的概念近乎偏执。
几个月后,艾历克丝离开纽约,他们维持着异地恋,只能通过书信互诉衷肠。那段时间,奥巴马给她写了一大堆热情洋溢的情书,讲述自己在哥伦比亚大学的生活。
在异地恋的日子里,奥巴马一直通过两项活动来磨练自己——写作和跑步。在一封信中,他写道:“我每隔一天都要去学校健身房跑步,跑步机的坡度向前微微倾斜。我会先拉伸四肢、放松关节,把体内的疲惫和惰性从角落里赶跑。然后看一眼时间,大吼一声,开始奔跑。”
除此之外,奥巴马还充满激情地在信中谈论文学艺术和他所崇尚的人生哲学。艾历克丝对后现代文学评论很感兴趣,有一次她告诉奥巴马自己正在就T.S.艾略特的作品《荒原》写一篇论文。在回信中,奥巴马这样写道:
“我已经有一年没读过《荒原》,但我还是想说,艾略特作品中的对立矛盾是保守的,这并非源于无知,而是因为内心深处对宿命论的笃信。这种宿命论根植于丰饶与死亡两者的联系之中,即生命以自身为食,我时不时会在西方传统中看到这种宿命论。艾历克丝,你似乎惊讶于艾略特作品中不可调和的矛盾,然而,你自己本身难道没有包含着这样的矛盾吗?”
奥巴马自己时常被这样的矛盾所困扰。作为跨种族婚姻所生下的孩子,他一直试图在芸芸众生之中寻找自己的种族认同感和社会位置。他曾在信中抱怨自己在社会阶层、组织体系和文化传统方面没有归属感,他羡慕那些巴基斯坦的朋友们有明确的人生目标,自己的高中同学则慢慢融入了主流社会,然而自己仍未找到未来的方向。在另一封给艾历克丝的信中,他写道:“我必须承认我很羡慕他们。”
奥巴马既没有家族中殷实的财富保障,也缺乏一个稳定的家庭和讨巧的宗教背景,所以无论在白人抑或是黑人的世界里,他都有一种居无定所的漂泊感,找不到自己的根。
回望那段日子,奥巴马认为那时的自己太过于自我和压抑,而由于维系异地恋的艰难,他和艾历克丝的关系也很快就疏远了。
冷漠与封闭
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半年后,奥巴马开始了他青年时期最浪漫的一段感情经历。
1983年12月,纽约曼哈顿东村13街的一栋公寓内正在举办一场热闹的圣诞派对。吉纳维芙·库克带着一瓶爱尔兰百利甜酒赴宴。这位在纽约银行街学院读研究生的女子,还在当地的一所学校当助教,暂时寄住在母亲和继父在曼哈顿上东区的住所。
柔和昏黄的灯光,壁炉中燃烧的木炭所散发的温度,香槟和烟草碰撞出的馨香,在爵士乐歌手艾拉·菲兹杰拉慵懒、磁性的歌声相伴下,派对的气氛被烘托得暧昧又不失格调。一群大学毕业生低声耳语,沉醉在自我迷失的夜幕里。
吉纳维芙很享受派对的氛围,她走进厨房想找个玻璃杯喝酒,不料却在那里巧遇了一个年轻人。这个穿着牛仔裤、T恤和深色皮夹克的男人,正是奥巴马。两人礼节性地向对方点头示意,却没有深入交流。
过了午夜,吉纳维芙正准备起身离开,奥巴马上前开口挽留,并邀请她喝一杯,坐下聊聊。他们就坐在大厅角落舒服的沙发上,话匣子一打开就再没合上。他们有聊不完的话题,并惊喜地发现彼此有这么多共同点,比如他们都辗转于多个不同的城市,但从来没有找到归属感。
派对快结束的时候,两人互换了电话号码。“我肯定我们很快就会约会。过了没几天,他就约我去他家,为我煮了晚餐,然后我们在他的卧室聊天,并在那儿睡了一晚,一切都发生得那么顺其自然。”吉纳维芙回忆道。
那时,奥巴马住在纽约曼哈顿人文气息浓厚的上西城区,在中城区的工作虽够付房租却不能满足他,他仍然在这座城市寻找着自己的位置。吉纳维芙·库克的出现,无疑给他沉闷的生活带来了一抹亮色。
吉纳维芙·库克比奥巴马年长三岁,生于1958年。她喜欢写日记,认为自己是个冷眼旁观者,对自己身份的认定有着焦虑的思考,有一个独立、充满活力却脾气急躁的母亲,并拥有鲜明的理想主义情结,而吉纳维芙这所有的特质都和奥巴马如出一辙。
1984年1月,他们开始每周四晚上和周末在奥巴马的寓所约会。库克记得,到了周日,奥巴马会懒洋洋地宅在家中,赤裸上身,围着一条蓝白相间的纱笼,边喝咖啡,边百无聊赖地做着《纽约时报》上的填字游戏。
吉纳维芙在日记中如此描述奥巴马的寓所:“我打开那扇总被巴拉克关闭的门,进入到他的卧室,这个温暖、私密的空间里弥漫着他跑步后的汗味、喷雾止汗露味、烟味、葡萄干味、床单味,甚至是呼吸出的气息,都暧昧地混合在一起,诉说着这个男人的存在、生活与习惯。”
可是在短暂的交往之后,吉纳维芙就发现奥巴马的封闭性,他好像并不愿意和女朋友分享自己的内心世界:
1984年1月26日 周四他怎能在22岁的年纪就表现得如此老成?我不得不承认,虽然他近在眼前,但那种无处不在的疏离感让我很不自在……充满着距离、距离、距离和谨慎。”
1984年2月19日,周日我越来越喜欢他,虽然他担心别人洞悉他的内心,但他丰富的个性确实让人着迷。今天,他身着一件印有丰满女子图案的T恤坐在床边,双眼望向窗外,那心灵的窗户是如此纯净、没有伪装,和他平时看我的眼神有些不一样。”
1984年2月25日,周四男欢女爱之间的温存肯定是有的,但除此之外,我感觉到的是尖锐的棱角和不安,并发现自己想要从这一切当中抽离出来。我必须得承认对他充满了愤怒。虽然他时常满嘴甜言蜜语,似乎坦诚又值得信赖,但也有隐隐的冷漠呼之欲出,那种温存可能出自伪装,让我逐渐认清这个人的真实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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