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川:三农问题与国家前途(5)

牧川:三农问题与国家前途(5)

土地是一个国家最大的财富,资本时时刻刻都在渴望着这笔财富。资本将自由的操纵土地市场,采取黑恶手段,对农民进行分化瓦解,巧取豪夺,强买强卖。资本将形成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地方政府将和资本彻底勾结在一起,宪法将在这个利益集团的攻击下土崩瓦解。

所以问题的解决之道不是土地私有化,而是加强村民的权利和力量。成立村民代表大会、农民协会,让组织起来的农民去和政府、资本去谈判,只有这样农民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真的开始土地私有化,那么旧中国的局面将再次出现,中国将出现大地主和大量无地农民。农民虽然获得了短期的卖地收益,但是他们自己和子孙都将失去土地。他们只能在城市找份工作。但是今天中国的低端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注定了大量的农民工找不到工作,大量的农民工只能找到一份不稳定的工作。只要发生大范围的经济危机,农民必定失去工作岗位和唯一的生活来源。此时既不能回到农村,又不能在城市生活。如此一来他们很可能成为流民,这将成为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

这样的局面在今天的很多国家都存在,印度、孟加拉、泰国、菲律宾、墨西哥、巴西等国都是鲜明的代表。温铁军教授曾指出,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基础都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土地也是私有制度。土地私有和市场化结合在一起,便造成城乡二元对立,贫富两极反化,区域发展不均衡,大量无地农民,农村出现游击队,城市出现巨大的一个又一个百万人计数的贫民窟,黑恶势力横行,黑恶势力甚至与警察、军队枪战抢占地盘。这样的国家难以实现工业的现代化,也难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温铁军走过世界上很多国家,他发现在世界上人口超过1亿的发展中国家,只有中国没有巨大的城市贫民窟,其它国家无一例外都存在巨大的城市贫民窟。其原因就在于中国的土地制度没有私有化。

旧中国的农民起义,基本都是因为土地问题。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付出了无数鲜血和牺牲,才解决了中国农民的土地问题。但是今天,一些人又要中国退回到解放前。这样的做法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根本对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但是在现实中,土地私有化的理论不仅得到私人资本的支持,也得到了政府内一些力量的支持。这其中有深刻的原因。

这表明我们国内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为了利益,他们和国内外、体制内外的力量联合起来,要把中国私有化。他们不仅要把土地私有化,他们还要把关系国家命运、民族命运的命脉产业和国企私有化。但是这么大的命脉产业,中国的私人资本和民企是无法接盘的。盘子太大了,而民企又太小。所以外资或者外资所控制的民企就会站在前台,接下这个大盘。

大规模的私有化,必然造就大规模的腐败;必然造就私人垄断资本家,操纵市场,危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必然导致大量的国有资产外流,国家经济、安全命脉被外资控制,从而导致经济主权、政治主权旁落。私有化与国有化之争,从来都不是简单的“国进民退”、“国退民进”,不是国内事务,而是国际事务,是本国政府、人民和外国资本之间争夺本国经济主权、政治主权的斗争。

这个庞大的利益集团要改变国家的根本制度,把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度改为私有制度,把国家的经济命脉抓到自己手中。他们要将社会主义中国改为彻底的资本主义国家,改为美国的附庸国、殖民地。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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