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至2011年,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从4.47万亿元增长到20.48万亿元;截至2011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28.04万亿元,所有者权益10.64万亿元,平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8.4%,比2003年提高2.1个百分点;近3年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中,全部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63%的一等奖、30%的二等奖由中央企业获得……
日前,《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的“中央媒体走进国资委”活动中了解到,国资委成立近十年来,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极大地激发了企业的活力,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控制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体现。
“这主要得益于国资委在过去近十年的时间里从事了三方面的主要工作。”采访中,国资委研究局局长彭华岗谈到:在体制上,建立健全国资监管组织和法规体系,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在机制上,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在结构上,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国资委作为政府层面的出资人代表,许多工作没有先例可循,因此在国资委成立之初就明确了‘先立规矩、后办事’的工作原则,高度重视法规制度建设。”彭华岗向记者表示。
“具体而言,就是立足于‘四个面向’。”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对此作了系统梳理。
首先是面向机关及部委,着力加强国资监管法规制度建设。
“2003年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确立了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2008年的《企业国有资产法》以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为目的,第一次通过国家法律形式确立了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国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周渝波向记者介绍,以《条例》为基础,以《企业国有资产法》为龙头,多年来,已经形成了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制度三个制度框架。
截至2012年9月底,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现行有效规章26件、规范性文件273件,地方政府和国资委发布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文件2800多件,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其次是面向地方,着力加强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
“按照规定,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依法对下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周渝波表示,目前,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组建了国资委,全国356个地市有93%设立了国资委,中央和省、市(地)三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已经形成。
“尤其是加强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他谈到,截至2011年底,全国14个省级国资委监管覆盖面超过80%,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个直辖市更是实现了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
再次是面向企业,着力推进中央企业法制建设。
“指导中央企业通过健全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和制度,实现依法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既是央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在要求,也是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义不容辞的责任。”周渝波表示,近年来,国资委连续推动实施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三个三年目标。
截至6月底,近1200户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中央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分别达到97%、98%和99%,基本实现了对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全面管控。中央企业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75%得到妥善解决,因违法违规引发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已经极少发生。
最后是面向国际,着力指导企业加强境外法律风险防范,为企业“走出去”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
“随着央企‘走出去’步伐的不断加快,企业面临的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为此,国资委要求企业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充分掌握和运用好国际规则,切实发挥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作用,强化对境外经营决策和业务全流程的法律审核把关。”周渝波说。
在此基础上,国资委通过建立并不断完善业绩考核制度、探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业绩与薪酬紧密挂钩、建立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机制,落实国有资本收益权等方式,不断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有效性,加强国资监管。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近年来,国资委积极推动中央企业重组调整、优化布局结构,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不断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采访中,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副局长王润秋表示。
首先,不断规范国有企业改制。
“针对早前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国有资产流失、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国资委先后起草了一系列文件,重点从改制行为、产权转让两方面加以规范,提高了企业改制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王润秋告诉记者,十七大以后,针对职工投资、持股中出现的问题,国资委从电力行业入手,随后在全体国有企业进行规范,并对应当清退的对象、时限、清退时的作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其次,大力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及改制上市工作,探索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根据数据,截至2011年底,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改制面从2003年的30.4%提高到目前的72%。
“而且央企在改制中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外国资本,促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彭华岗谈到。
与此同时,国资委还大力促进具备条件的央企及所属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改制上市。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共有368家,其中已有超过40家中央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
三是探索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和董事会规范运作的制度体系。
王润秋告诉记者,从2004年开始,国资委以外部董事制度为重点,围绕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董事会与监事会、国资委的关系,国资委对董事、董事会的评价等,逐步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目前,建设规范董事会的央企为50家,大多数企业董事会中的外部董事都已超过半数。”他说。
四是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深化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并着力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
彭华岗谈到,当前,国有企业普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员竞争上岗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初步形成职务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的机制。
此外,国资委还着力针对国有企业办社会功能、厂办集体企业改革、离退休人员社会管理等问题加以解决。
“去年以来,我们梳理了21个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经国务院研究,有11个问题已明确了解决的思路和相关牵头、参加部门;另外10个问题近期已经国务院批准明确了牵头、参加部门,有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彭华岗说。
推动国有经济调整战略布局
成立以来,国资委不断推进中央企业重组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首先是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和关键领域集中。
截至目前,国资委已成功实施了电信、航空、医药、冶金等行业重大重组,中央企业户数从2003年的196户减少到目前的117户。军工、石油石化、电网电力、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7个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资本占全部央企的近80%,而在服装、皮革、鞋帽、家具、文教体育用品等制造业,国有经济已基本退出。
其次是通过兼并重组和联合整合,培育形成一批大企业大集团。
经过兼并重组,中央企业户数减少,实力增强,户均资产从2003年的425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2396亿元,成为代表国家实力与跨国公司竞争的主要力量。上榜《财富》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由2003年的6家增至2012年的54家,其中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国家电网公司营业总收入均超过万亿元,分别位列世界500强第5、6、7位。
最后,通过加强管理,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剥离非主业资产,重组低效资产,使国有资本向企业主业集中,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和资产运行质量。
“尤其是十七大以来,根据国家有关调结构、转方式的要求,大力推进央企之间的资源整合与业务合作,以减少重复投资,避免恶性竞争,加强科技创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王润秋最后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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