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博伟:“中国梦”与实现路径(2)

曾博伟:“中国梦”与实现路径(2)

基于人权保障的民族复兴

在中国,集体主义的思想根深蒂固。集体主义有自身的优势,但绝对不能滥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和国人基本权利的保障联系起来,“中国梦”才能与每个中国人的“梦”相一致。梁启超曾经有言,“民权兴则国权立,民权灭则国权亡。”胡适也讲过,“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起来的!”我们在强调集体主义的同时,绝对不能漠视个人的权利。历史上,中国的人权观念就比较薄弱;在近代,中国没有经历过西方国家那样大规模、长时间的人权斗争,在强大的集体主义面前,个人主义显得弱小。所以,更需要我们在民族复兴的过程中重视人权保障。而基于人权保障的民族复兴,既需要掌握权力的执政者充分地尊重人权,也需要每一个公民和社会组织依据宪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在处理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关系时,不能回避的问题是,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应该如何对待?要准确划分集体和个人的界限本身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但可以大致明确的是,多数人都不希望看到钳制一切个人自由的集体主义,同时,也不会一味地赞同无政府主义。在集体和个人之间,应该有的一个基本共识是: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值得国人为之共同奋斗;但“中国梦”不能成为一把尺子,被当作一个法律标准去衡量个体行为。因为从法律层面讲,每个中国人有做“中国梦”的权利,也有不做“中国梦”的权利。同时,“中国梦”也不能成为一根棍子,让别有用心者举着“中国梦”和“爱国主义”的大棒肆意侵犯公民的权利。笔者认为,“中国梦”只能通过感召来唤起更多国人的行动;也只有不强加于人的“中国梦”才是真正让更多中国人心甘情愿去拥抱的梦想。

基于民主的民族复兴

民族和民主本身并不是二律背反的。但在“五四”时期,民族和民主孰先孰后却引起过较大争议,即究竟民族优先,还是民主优先。这样一个理论选择的问题在现实中的演化是,当民族救亡成为主旋律,民主问题就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共两党的斗争中,民主反而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毛泽东1945年在与黄炎培交流“兴亡周期”时谈到,“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可以说,中国共产党打出的民主大旗,争取到了各方面力量的支持,成为最终打败国民党,建立新中国的重要因素。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的民主制度一度遭到很大破坏,使得中国探索社会主义道路遭受到重大挫折。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就在报告中专门强调,“我们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但是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随后执政党开始在推动党内民主以及基层民主等方面进行一些积极的尝试。值得注意的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又进一步明确地将民主同富强、文明、和谐等一起,列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这意味着,民主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可以很好地兼容。可以想见,伴随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中国人当家做主的主人翁责任感会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将成为更多中国人的共同追求。

基于开放的民族复兴

“中国梦”应该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封闭的心态容易催生极端民族主义,进而制造一种盲目排外的情绪。这种情绪对内容易营造狂热的民族主义氛围,造成社会的动荡;对外容易引起中国同其他国家之间的剧烈对抗,使自己陷入四面受敌的不利境地。这无疑对民族复兴是有害的。

从字面上看,“中国梦”强调的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是汉族或某个民族的复兴,这本身体现的就是一种兼容并蓄的民族态度。中华民族由56个不同民族组成,其间的民族融合从未中断。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华民族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体系,这个体系不仅仅囊括海内外的每个中国人,甚至也可以容纳每一个认同中华新文化的外国人。

从历史经验看,唐朝可以说是中国封建朝代的高峰,开放的气度和胸襟为唐朝的强盛注入了勃勃生机。以史为鉴,我们今天的“中国梦”同样需要基于开放的自强和基于包容的自信。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个绚丽的“中国梦”,给这个“中国梦”插上人权、民主、开放的翅膀,这个梦想才能飞得很高、很远。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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