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干部选拔路径的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干部选拔路径的演变

关键词:干部制度改革,干部选拔,公开选拔,重要路径

干部选拔路径,即干部选拔主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干部标准选拔干部的途径和方式。干部选拔路径是干部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在我国,由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而且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我国的干部制度也就是中共的干部制度,我国的干部选拔路径也就是中共的干部选拔路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我国干部制度也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干部的选拔路径已经发生并将继续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从30多年干部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和具体实践来看,我国干部选拔路径的演变大体上经历了以下三大阶段:

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十三大:单一干部选拔路径——组织选拔

在这一阶段,干部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和实现干部队伍的“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毅然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明确作出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指示,并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为了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针对我国现行干部制度的弊端和干部队伍严重老化的实际,开启了干部制度改革的序幕,以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和实现干部队伍“四化”为核心内容,陆续建立了一系列与此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干部离退休制度、退居二线制度、干部交流制度、干部考核制度等。

在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方面,1982-1984年进行的领导班子调整中,约有90万名老干部退到二线、三线。到1986年年底,全国共有137 万名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干部离休。在实现干部队伍“四化”方面,首先是加速各级领导班子的“四化”进程。到1983年3月下旬,全国29个省级领导班子全部调整完毕;省属部、委、厅、局及地市领导班子调整也基本完成。调整后的省级领导班子平均年龄由原来的62岁降到55岁,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由原来的20%提高到43%。新提拔的省级党政领导干部204名,占新班子成员的44%,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45名,占71%。调整后的地、市和省属部、委、厅、局领导班子平均年龄由原来的58岁降为50岁,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由原来的14%提高到44%。新提拔的地、市和省属部、委、厅、局领导干部 4971名,占新班子成员的近1/2,其中有1/3的人年龄在45岁以下,2/3的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到1984年9月,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外,调整县级领导班子的工作基本结束。调整后的县级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在45岁左右,40岁以下的干部约占33%,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由原来的10.8%提高到 45%。新进班子领导干部15000多名,占新班子总人数的53%,其中年龄在40岁以下的近47%。1984年,中央决定在1985年全国党代表会议召开以前对中央和省一级领导班子再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整。1985年9月,调整工作基本结束。中央和国务院部委新任命的正副部长、主任以及直属局局长共 117名,其中新选拔近百名中青年干部。国务院系统81个部级领导班子,正职平均年龄比调整前的56.6岁下降了5岁,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比调整前增长 27.5%,达到71%。据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调整后的领导班子中平均年龄由57岁下降到53岁,55岁以下者占90%,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占80%。

从这一阶段干部制度改革的实践来看,其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单就领导干部选拔路径而言,与此前虽有所变化,但变化却不大,基本上还是过去的单一干部选拔路径——组织选拔,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干部管理权限上,实行下管“一级”。干部管理权限与干部选拔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管理的主体也就是选拔的主体。管理权限决定着由谁来选拔或由谁来组织选拔。虽然都是组织选拔,但由哪一级组织选拔,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过去,在干部管理权限上,原则上实行的是“下管两级”的干部管理体制。 1983年7月,中央召开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认真研究讨论干部管理体制问题。同年10月,中央组织部作出《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 “管少、管活、管好”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1984年7月,中央决定改革现行干部管理体制,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确定了“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与此相适应,在干部选拔(主体)权限上,也就由下选两级变为下选一级了。

二是在干部选拔标准上,突出强调“四化”。干部选拔标准问题是一选拔什么样的干部的问题。改革开放前,在干部选拔标准问题上,虽然也讲“德才兼备”、“又红又专”,但在对“德才”和“红专”标准的具体把握上,突出强调的是“德”和“红”,而在对“德”和“红”的具体理解上,又突出强调了“阶级斗争”的内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深刻地认识到:“政治路线确立了,要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是由赞成党的政治路线的人,还是由不赞成的人,或者是由持中间态度的人来执行,结果不一样。”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党的干部队伍,必须首先解决好干部的选拔任用问题。而干部选拔任用的前提和关键是确定选拔任用标准。“选干部,标准有好多条,主要是两条,一条是拥护三中全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一条是讲党性,不搞派性。”在此基础上,邓小平进一步提出了“四化”要求,这既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方针,也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

三是在干部选拔方式上,开始进行“探索”。选举制和委任制,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两种基本路径和基本方式。前者适用于代表大会制和委员会制的政务类干部的选拔,后者适用于职能部门业务类干部的选拔。而在改革开放以前,无论是选举还是委任的领导干部,都是由各级党组织进行选拔的,选举在一定意义上只是一种形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继续实行选举制和委任制的同时,也开始对干部选拔方式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其中包括从1980年开始,一些地方先后采取了民主推荐、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做法。

1980年,重庆市公用局根据市出租汽车公司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征得市建委领导口头同意,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支持和帮助下,公开登报在重庆市内全民所有制职工中招聘经理、副经理和技术业务干部。经过严格的业务考核和政治审查,从报考的216名人员中确定录用11人。1980年年底开始,天津新港船厂试行由职工代表推荐领导干部后备人选代行副厂长、副科长职权的做法,让群众推荐了部分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1981年,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在上海市委和市政府领导下,采用民主投票推荐领导干部的办法,产生了公司的领导班子(在推荐的基础上由市委审查批准,正式任命)。

1982年,在进行机构改革过程中,中央提出选拔领导干部、调整领导班子“要打破神秘化和手工业方式,坚决地、大胆地放手走群众路线”。在中央这一精神的指引下,民主推荐干部的做法进一步推开。一些地方根据中央的精神和形势的需要,开始采取群众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差额选举等办法选拔领导干部。对上述选拔干部方法的尝试,1984年8月8日乔石同志在一次讲话中给予了肯定,认为这是“逐步打破过去那种神秘化和手工业方式”选拔领导干部的做法,创造了“走群众路线的好方法”。随着1982年机构改革过程中民主推选方式的广为运用,1984年,中共陕西省委把民主推荐领导干部的做法进一步引入省委领导机关。1985年,浙江省宁波市委组织部和市政府人事局进行干部制度改革试点,请全市人民推荐市计委主任、市物价局长、市林业局长等人选。

为更好地指导各地各部门通过民主的方式选拔领导干部,1986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在选拔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时要遵循以下程序:民主推荐,广泛听取意见,提出选拔对象;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上级组织部门进一步考察,然后提请党委讨论审批。选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先在本人所在单位干部和群众中进行民意测验,或民主推荐,或者由上级派人下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推荐人选,应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放手让群众提名;群众推荐,一般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这就为民主推荐和选拔领导干部的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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