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干部选拔路径的演变(2)

改革开放以来干部选拔路径的演变(2)

二、中共十三大至十六大:以组织选拔为主,探索多元干部选拔路径

(一)干部制度改革的内容

在这一阶段,干部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建立公务员制度和推进干部选任制度改革。1987年,中共十三大明确提出了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目标,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强调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就是要对“国家干部”进行合理分解,改变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改变用党政干部的单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现状,形成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改变缺乏民主法制的现状,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和公开监督。这一阶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同时强调无论实行哪种管理制度,都要贯彻和体现注重实绩、鼓励竞争、民主监督、公开监督的原则。此后,干部制度改革进入扩大探索阶段。

1.在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方面

继中共十三大提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要求后,中共十四大再次强调要尽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进一步明确提出“在完成机构改革的地区和部门,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同年4月,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并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暂行条例》对国家公务员的选拔、录用及其考核、晋升、交流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中央决定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参照试行。到1997年年底,我国公务员制度入轨工作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

2.在推进干部选任制度改革方面

中共十三大以后,在积极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同时,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在逐步推进。1994年9月,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快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制度的改革,强调要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逐步形成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1995年1月,中央发出《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通知》,强调大胆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创造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条件。同年2月,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第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规范性文件,使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1997年,中共十五大要求进一步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尤其要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取得明显进展。1998年7月,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下发《关于党政领导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对实施竞争上岗,明确规定了具体的程序和方法。1999年3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就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范围、程序、环节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因此加大。2000年3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试行)》,首次以规则的形式对公选考试进行统一规范。2000年6月,中央办公厅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要求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0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2002年 7月,中央印发在实行了7年多之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该《条例》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二)干部选拔的路径

在干部选拔的具体实践中,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这一重要目标,在坚持以选任制和委任制为基本形式的组织选拔这一主要路径的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各级各类干部选拔的具体路径。

1.继续探索和推行聘任制

聘任制是指用人单位运用合同(契约)形式聘用工作人员的一种任用制度。我国在干部制度改革中探索和实行的聘任制,分为选聘和招聘两种。实行聘任制,既有利于保证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受聘者个人的工作稳定性,又能够拓宽选拔渠道,有利于人员的合理流动,从而有利于调整干部结构,在制度上激励干部奋发上进,扩大用人单位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有利于促进人才竞争、人才流动,有利于发挥干部技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许多企、事业单位实行干部聘任制,打破了领导人员职务、待遇和干部身份的终身制,提高了工作效率。无论是选聘和招聘,都有考任制相伴随。《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更是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2.机关干部实行竞争上岗

在干部制度改革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机关干部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新机制,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德才兼备的干部探索到了一条新途径,成为机关选人用人的一种重要方式。据统计,截至2000年4月底,全国29个省(区、市)实行竞争上岗的机关单位有48700多个,其中省直机关900多个、地市机关7000多个、县区机关22400多个,乡镇(街道)机关18400多个;全国用于竞争上岗的职位近35万个,其中省直机关9600多个、地市机关67400多个,县区机关171000多个、乡镇(街道)机关101000多个;各地实行竞争上岗的县处级和科级领导职位 179000多个。国家开发银行和公安部机关2000年上半年分别拿出262个(占国家开发银行处级职务的80%)和105个处级职位进行了竞争上岗。全国各地符合条件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各级机关干部共80多万人,其中省直机关3.1万多人、地市机关17.8万多人、县区机关37.8万多人、乡镇(街道)机关20.9万多人。[31140通过推行竞争上岗,拓宽了选人视野,优化了机关干部队伍,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提高了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3.公开选拔方式的探索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对干部和人才的需求,各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例如,宁波、深圳、西安、广州等地采用组织推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拔处、科级干部。随后,这种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方式逐渐推开。例如,吉林省1988-1992年运用“一推双考”(即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先后4次公开选拔33名副地厅级领导干部。1992年,中共中央组织部转发了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采取“一推双考”的方式公开选拔副地厅级领导干部情况的报告》,要求各地勇于探索,大胆试验,不断改进选拔干部的方法,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此后,许多省、地(市)、县(市、区)开展了公开选拔工作。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要认真研究和总结,使其不断完善。”1996年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转发了《吉林省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选拔领导干部的暂行办法》,推进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在全国进一步开展。1998年12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长会议上提出:要逐步扩大公开选拔的范围,增加群众参与程度。今后,在党政职能部门出现空缺,或新增职位,或机构和人员调整的时候,应尽可能采用这种办法选人。在2000年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曾庆红同志强调,要大力推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要求,逐步提高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人数占新提拔的同级领导干部总数的比例。要逐步规范和完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程序和方法,加强考试组织、题库建设等工作”。2000年以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据统计,1995年以来(至2000 年7月),全国31个省(区、市)都开展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公开选拔地厅级领导干部700多人、县处级领导干部7000多人、科级干部数万人。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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