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解放催生西藏现代教育发展

和平解放催生西藏现代教育发展

摘要: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各族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社会制度的历史性跨越。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这是西藏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折点,也是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祖国统一事业的一件大事。《十七条协议》提出:“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随着西藏的和平解放和民主改革的进行,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西藏的教育事业从极其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寺院教育一步步跨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的行列,教育的发展提高了全区各族人民的素质。只有坚持党的领导,西藏的教育事业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一、旧西藏文化教育凋零

由于长期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的桎梏,旧西藏政治黑暗、经济萧条、文化落后、社会停滞、民不聊生,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野蛮、残酷、落后,人口停滞不增,生产力水平几百年踏步不前,作为社会主体的广大农奴饥寒交迫,挣扎在死亡线上。面对这种境地,代表一个民族灵魂的文化教育又何以能得到发展进步呢?旧西藏文化教育凋零,农奴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更没有一所任何意义上的由西藏人民建立并服务于广大人民的现代新型学校。在旧西藏,寺院佛学教育是教育的主要形式,旧西藏的教育大权长期被僧俗农奴主阶级所把持,教育目的带有鲜明的阶级性和浓厚的宗教色彩。学校以僧人、贵族、官员子弟为招生对象,以培养西藏地方政府所需的各级僧俗官员为目标。学习课程除领主贵族的道德规范外,主要学一些作统治者必备的知识技能。学校既没有合格的教师,也没有统一的教材、专门的校舍,更没有专门管理教育的机构和统一的学制。可是,就是这样简单而粗劣的教育,只有三大领主及富商子女才能获得上学的机会,广大农奴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入学率只有2%,文盲率高达95%以上。

二、西藏和平解放推动现代民族教育事业起步

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十分关心西藏的教育事业,早在西藏和平解放前夕,就制定了帮助西藏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的特殊政策。1950年10月昌都解放,1951年3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帮助下,昌都小学建立。这是西藏历史上第一所实施现代教育的新型学校,它的建立标志着西藏现代民族教育事业的起步。1951年5月,毛泽东同志在庆祝和平解放西藏的宴会上指出:“西藏将在各方面,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方面得到发展和进步。”西藏和平解放为创办和发展人民教育事业提供了政治基础。西藏工委和进藏人民解放军遵照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指示,认真贯彻《十七条协议》,积极开办新型公办小学,动员广大藏族群众送子女入学,新型学校逐步得到广大群众的信赖和拥护。1952年8月,根据中央精神,西藏工委在广泛听取各方面上层人士的意见和各阶层人士的积极配合支持下,建立了拉萨小学。这是根据《十七条协议》,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创办的第一所现代意义的小学。1956年9月,西藏历史上第一所现代中学——拉萨中学建立。

昌都小学、拉萨小学、拉萨中学等学校的建立在西藏教育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一是标志着西藏首批新型现代化学校的创立,为广大藏族适龄儿童受教育提供了基本条件,扩大了受教育的机会,从此劳动人民的子弟有了受教育的场所。二是促进了科学文化、现代化的传播。西藏和平解放以前的教育,忽略科学教育,而且仅有的典籍及文字教育也都集中在寺院。昌都小学、拉萨小学等学校建立后,开设了自然、算数、音乐、体育等课程,从而促进了科学文化、现代文明以及党的政策在群众中的传播。三是探索和积累了在落后的封建农奴社会制度基础上举办现代教育的经验。四是探索了一条在党的领导下,依靠上层统一战线力量和群众力量办教育的路子。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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