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彰显中国智慧 人民政协焕发强大生命力(2)

协商民主彰显中国智慧 人民政协焕发强大生命力(2)

核心提示:如字面含义,协商民主的本质是商量。社会由群体组成,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不同,协商民主则提供平台,通过平等对话、讨论、协商形成共识,而后所有人按共识行事。

睿智之言优化政策措施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这是十八大报告对社会管理体制的新表述。看到这个表述,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李汉宇感到由衷的高兴。

2012年9月11日,全国政协召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题协商会。李汉宇和其他几位委员在发言中不约而同地建议,在加强社会管理的指导方针中加上“法治保障”。当时,中共中央领导及中办、国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便在会场听取意见。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协商,是十届全国政协以来开展政治协商活动的一种新形式。从2005年开始,全国政协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先后召开了10次专题协商会。翻看10次协商会的题目,几乎涵盖了期间国家的所有重大战略。

专题协商会的会场充满了标志性意义——政协会徽居中,政协委员充分发表意见,部委及时回应,互动有序而热烈,民主氛围尽显。日趋完善的制度设计,保证了协商的实效,一大批高价值的建言成果,推动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雾霾天肆虐,让空气污染防治成为社会关注度极高的话题。人们注意到早在一年前,民进中央就已提出提案,提出提高柴油品质、严格机动车排放法规、尽快编制“国五”、“国六”汽车排放标准等精准建议。

事实上,围绕建设“美丽中国”,人民政协近年来通过调研视察、会议论坛、提案信息等持续建言献策。如今一些当年的建议,已经化为政策措施。数据显示:过去5年,全国政协共开展509次调研视察活动,共办复提案23892件。

政治协商变得更加硬实

近年来,地方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实践方兴未艾。2009年9月,广州率先制定出台政治协商规程;2010年5月,广东出台全国首部省级政治协商规程。目前,已经有十几个省、副省级市党委,专门就“政治协商”出台了相关的规程、意见和办法。

这些规程让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政治协商,变得更加硬实,比如有的地方规定,未经协商事项原则上不得提交决策、表决和实施,不“协商”不决策;有的地方还明确把是否重视和发挥好政治协商的作用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各类规程实行的效果,让人们看到了协商民主的魅力。正如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委员所言,广东省发现,凡是经过政协协商的决策,执行起来都要顺畅许多,因 此,“党政领导的观念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从以前的应邀出席到现在的主动参加,从发表讲话变成了发表意见,进一步回归为协商主体”。

在杭州市政协主席叶明委员看来,协商要取得实效,就必须程序设计合理严密,操作公开透明,制度运转有序;同时要增强界别的代表性、凝聚力,“要让各个界别在透明的环境中充分表达利益诉求”。

十八大报告要求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河北省 政协主席付志方委员认为,人民政协要相应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协商格局。“应深入探索开展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多种形式,确定各 个程序和环节的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和时限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从而增强程序设计的科学性、制度执行的制约性。”付志方建议。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