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中国崛起的历史进程,中国外交决策在国内政治议程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外交决策的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影响日益扩大,人们对外交政策及其决策的关注在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上迅速提升。
由于外交往往涉及到核心和重要的国家利益,外交权力高度集中,并且对保密性和专业性有较高要求,因此外交决策往往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然而,在现代民主体制之下,民主化和制度化成为外交决策的重要追求和发展方向。当代中国的外交决策机制,经历了60多年的发展和探索,在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步。今天,虽然我们不可能完全还原出中国外交决策的全过程,但透过外交决策的制度性安排,我们仍然能够勾勒出中国外交决策的基本过程。
外交决策权在中央。“外交决策权在一国的最高领导。”任何国家的外交决策权都掌握在最高领导或实际掌握最高行政权力的执行机关手中。外交决策体制是国家政治决策体制的组成部分,外交决策体制的构成由国家的政治决策体制的性质所决定。在中国,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和国家一切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者,当然也就是中国外交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中国的对外战略、方针、政策,涉外重大问题、重大事件,涉外危机管理的最高决策在中央进行,实行“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
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外交的决策和协调。中央于1981年恢复设立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领导涉外事务的议事、协调机构。2000年,中央又设立了中央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统称“中央外事领导小组”)的职权涵盖了涉外事务和国家安全事务。中央外事领导小组由国家主席、副主席担任正、副组长,成员包括国务院系统的负责涉外事务的副总理或国务委员、外交部长、国防部长、商务部长、公安部长、国家安全部长、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等;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等,军队系统有关部门的高级将领等。
中央外事领导小组不是常设机构,它只在有涉外事务议程时作为议事和协调机制以全体会议或办公会议的形式进行决策或协调工作。从中央外事领导小组的构成可以看出,随着中国对外开放领域和程度的不断扩大和深化,对外事务涉及到的部门越来越多,利益格局越来越复杂,外交行为主体的多元化客观上对外交决策带来了挑战,对加强外交决策的统筹协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央外事领导小组在进行跨系统、跨部门的涉外事务协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和日益关键的重要作用。随着涉外事务的日常化、突发化的趋势,中央外事领导小组的议程也日益增加。中央外事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中央外事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为主管外交事务的主要职能部门,外交部在外交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负责调查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分析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领域外交工作的重大问题,为中央外交决策提出建议。比较重要的部门还有负责党际交往的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和负责对外经济事务的商务部。随着涉外事务领域的不断扩展,其他部门在外交决策中的作用在日益增长。外交决策的协调问题日益突出。
此外,与外交政策有密切关系的经济部门(特别是相关行业、大型国有企业等)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诉求、政策需求会通过作为中央外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主管部门输入到外交决策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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