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坚持效能型司法。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是检验人民法工作成效和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途径。注重提升司法便民工作质效。加大电话咨询、巡回立案、就地办案等便民力度,落实便民联系卡制度,设立 “假日法庭”和“流动法庭”,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办理案件力度,缩短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确保群众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小的成本实现利益诉求;注重提升司法政务工作质效。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狠抓制度落实,推行工作任务分解、交办和督办制度,加强制度落实考核,做到每周有抽查、月月有通报、年终有奖惩,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节俭、高效运行。认真做好考勤、财务、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法院保密、网络舆情应对等工作,注重细节管理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司法政务工作效率和整体效能;注重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大力实施“铁案”工程和“精品案”工程,以审判管理为依托,落实法律文书“三级审签”、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监管、发改案件剖析讲评、案件质量检查通报等制度,坚持简易案件庭内研讨、疑难案件业务小组“会诊”、重大复杂案件审委会讨论制度,全面推行审判绩效每月通报、季度考评、年底兑现的考评奖惩机制,力促审判质量提升、办案效率提速、审判效果提高、绩效考评进位。
五是坚持清廉型司法。公正廉洁司法,关乎公平正义,关乎法院形象,关乎队伍安危。坚持违法违纪违规“零容忍”,以建设“零违纪”的班子、带出“零违纪”的队伍、争创“零违纪”的法院为目标,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筑牢廉政防线;坚持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畅通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加大审务巡查和督察力度,加强对司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报告和专项报告,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重要部署、重大情况以及办案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工作沟通与交流,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认真对待检察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落实公告开庭、公开宣判、新闻发言人、案情通报会制度,开展“带案回访”和 “公众开放日”活动,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推进阳光司法,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网络和媒体宣传优势,实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信息和重大案件审判信息,及时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司法实践没有止境,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也没有止境。学习好、贯彻好两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需要坚持不懈的润化在思想上,落实在实践中。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要在两会精神的引领下,始终不懈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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