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玉凯:“大部制”的大小边界在哪?(2)

汪玉凯:“大部制”的大小边界在哪?(2)

确立正确的大部门制改革理念

基于上面的分析,本轮行政体制改革从理论上可以概括为以大部门制为外在形式、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本质内涵的政府公共治理变革。这里实际上提出了两个关键的理论问题:一是实行大部门制治理结构,部门大小的边界在哪里?二是实行大部门制组织结构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需要在思想认识上解决好这两个问题。

在大部门制治理结构中,如何确定一个大部门的边界?对现代政府治理来说,政府部门间的有效协作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因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是科学管理的基础,也是公共治理必须遵循的准则。从目前一些大国实行大部门制的情况看,其原则是将职能相近、业务雷同的事项尽量归到一个部门管理,避免出现职能交叉重叠等弊端,然后通过决策、执行、监督的相对分离,实行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从我国的实际来看,政府部门设置应避免部门林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但不能一味地追求政府规模越小越好,或者政府部门设置越少越好,这既不现实,也不科学。从国际经验看,一个国家的政府规模与其承担的公共事务职责相适应,并能实现公共治理高效、民众满意,就是好政府。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念和内涵,是与国际公共治理基本价值取向一致的。《方案》也体现了这样的理念。

从未来发展的视角看,大部门制改革需要确立三个前提:一是顶层权力结构的合理配置。理顺大的权力关系格局,就会为顺利推进政府的大部门制改革创造重要的基础性前提。二是减少政府对市场、社会的不必要干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需要避免过多的行政干预;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的社会组织初具规模,但政府依然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社会自身的管理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需要明确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职责边界。三是对政府过大权力的实质性削减和下放。大部门制改革必须以转变职能、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前提。这与上面所说的政府权力边界是息息相关的。只有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突出位置,理顺部门内部的权责关系,取消不必要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从根本上约束政府过多、过大的管理权限,转变政府职能才有基础,实行大部门制改革才有意义。《方案》在减少政府对市场、社会的不必要干预以及削减和下放政府过大权力方面,可以说出了重拳,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体现了内涵式改革的思路。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趋势分析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实质上是一个根据经济基础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上层建筑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不断探索、总结经验、积累共识,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

首先,我国正处于改革深化、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在短时间内可行的选择是针对政府管理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适当调整,尽量减少政府组织结构不合理对公共治理的负面影响。《方案》的出台和实施是一个阶段性进展。

其次,相对定型的国务院大部门制的科学结构,需要一个好的顶层设计,需要各方面形成共识。无论顶层设计还是形成共识,都是需要时间的。没有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的酝酿讨论,很难达成这样的共识。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应该相对透明和公开,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少走弯路、少付成本。

再次,今后几年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可以考虑继续深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调整,并与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等的调整整体考虑,逐步使之法定化,相对稳定。同时,注意保持政府核心组织架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随意性。对政府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以及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必要的功能调整,可以考虑把直属机构更多地改造为执行机构,实现决策和执行的相对分离。

扩展阅读:大部制改革的新进展和后程发力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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