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中国新时期的改革议程(5)

吴敬琏:中国新时期的改革议程(5)

要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者的问题,就要从生产上解决,要赶快让农民工成为拥有更多知识、更多技术的劳动者,这样他们创造的价值多了,他们的收入就提高了,如此才能从根本上缩小贫富差距。

现在好像大多数单位、学者和业界的人都在做问题导向这件事,问题导向不太容易,我举几个例子。比如腐败问题,这是大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怎样才能遏制腐败?我们过去似乎对这个问题研究得不够。腐败这么严重,它的体制性原因是什么?学界有过研究,2000年,尉健行任中纪委书记时,他提出,腐败要从源头上管。这个源头在哪里呢?最重要的就是审批制。所以在2001年,国务院设立了企业审批办公室,2002年,国务院减少了很多的审批项目。当然这涉及很多人的权利和利益,因此实际上减得并不是那么多。

收入差距

2004年以后,出现了“过热”一词,这时候对“过热”做出了一个在经济学家来看不正确的判断,叫做宏观经济没有全部过热,是局部过热,某一些行业过热,要求发改委去撤减某些行业中的项目。于是2004年以后,变相审批比原来更多,原来对腐败的体制性原因的分析,被人们遗忘了。

现在对待腐败这个问题,一定要研究其制度原因是什么,就如十六届三中全会讲的,这个体制性的问题在哪里。看起来这个问题是腐败,腐败最重要的体制性原因是寻租的制度基础,是行政权力对于经济活动的干预。首先一条就是政府掌握的资源太多,支配资源的权力太大,而这个权力又没有受到监督和制约。

另一个社会街谈巷议的热点问题是收入。这些年,国家领导人也非常关心这个问题,热切地希望缩小收入差距,但是我总觉得对于这个问题产生的基础性原因分析得不够,于是就把注意力放在二次分配上了。如果主要靠二次分配,那么会有很多问题,二次分配主要是用政府的力量。政府的力量存在一个副作用的问题,因为由政府去解决收入差距的问题,它的政策取向不一定符合公正、正义的要求。而这个基础问题又不能解决,于是它的财力就无法支撑,财力用得过多,本身又并不创造财富,所以就加税,税收增加并不能增加整个社会的财富,反而削弱了共同富裕的基础。

现在收入差距拉大,从其形成基础来说,在于生产中,劳动收入的份额降低,而劳动者又大多数是所谓的农民工,没有知识、没有技术,所以他们的收入水平不可能会提高。对此,政府用了一些行政办法,比如规定每年都要提高最低工资,有一些地方还规定每年每人的工资增长比。在劳动者无法有更多价值创造的情况下,企业就难以支撑,特别是在当前整个经济环境不好的情况下,比如南方有一些地方企业家就抱怨,如果不增加工资,那么麻烦就会很大,如果增加工资,本来附加价值就很低,利润就很微薄,增加了工资以后就亏损,所以他干脆选择歇业。

很多官员都是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其实马克思在十九世纪是从基本的东西去分析的。他说资本对劳动的比例原来越来越高,所以资本的收入比劳动力的收入增长得快,这造成了贫困化,这种情况至少对我们农民工来说是类似的。要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者的问题,就要从生产上解决,要赶快让农民工成为拥有更多知识、更多技术的劳动者,这样他们创造的价值多了,他们的收入就提高了,如此才能从根本上缩小贫富差距。另外还有垄断问题。这些问题要得到解决,需要一系列改革。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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