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双户口”炼成了中国式“房姐”(2)

【案例】“双户口”炼成了中国式“房姐”(2)

古人云:“狡兔三窟,仅得免其死耳。”集市人大代表和金融机构高管于一身的龚爱爱,缘何要办如此多的假户口?假如买房的钱是其打理家族煤矿生意的合法所得,又为何要将大量房产放在假户口名下?制造并利用虚假户口买房难道仅仅是“愚昧无知”?对其拥有的财产是否合法,无疑需要彻查到底。但今日“房姐”的炼成,显然不是她“一个人在战斗”,其户口身份之谜更暴露出另一座问题“冰山”。

我国公民户口向来添附了诸多权利与机会,因此立法控制和管理更加严格。对普通百姓来说,办户口有时“难于上青天”。然而手续繁杂、关卡重重、审查严格的户籍制度,为何总是在“房字辈”的特殊人士那里出现“疏忽”呢?巧合的背后究竟暗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玄机?这些问题的答案,或许就藏纳于进一步的质问之中:仍健在的当年办事民警为何被警方说成“已去世”?要求永久保存的派出所档案怎会突然“神秘失踪”?户口录入的操作疏忽如何能办成一个手续繁琐的新户口?如果北京户口属实,“房姐”又是如何绕过了户籍迁移的种种门槛和层层审查?能如此顺畅地突破各种制度藩篱而分身有术,其间打通了哪些关节?这背后究竟隐藏着多大的户籍腐败黑幕?

诡异的是,从“房姐”所在单位到警方再到当地人大,要么做出有违常识的傻瓜式回应,要么进行急切而拙劣的责任切割,要么干脆对记者调查推诿敷衍。这个过程也反映出,“房姐”事件令人疑窦丛生的决不只是隐晦不明的巨额财产来源,更可能有在一系列制度缺口中造就“房姐”分身有术的利益推手。如果不查明这些幕后推手,不将利益之绳上的蚂蚱尽数揪出,难保不会出现下一个“房×”。

其实,假户口、假身份证已成为许多腐败分子的隐身法宝。手边案例就有,1月18日媒体报道的安徽凤阳县公安局原局长陶勇,利用职权伪造身份证以方便拿回扣和隐匿财产;早年被查出的贪官胡长清也存在假身份;去年广东汕尾市“最牛烟草局长”,同时在汕尾和深圳拥有两个户口和身份证。这些案例已然说明:当虚假户口成为贪官隐匿的“马甲”,那么一个贪官的炼成之路上,就可能聚集多个领域的综合性权力腐败。对此,我们既要“拔出萝卜”,更要“带出泥”。

堵漏比关注“房姐”四个户口更重要

“房姐”已经倒在了“身份证”上,按照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八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房姐”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再按照我国《刑法》第280条第3款的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立案。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房姐”铁定栽了。

按照这样一个逻辑,公众过度关注“房姐”有几个户口已经意义不大,随着相关部门的深入调查,事实和真相一定会大白天下。目前,最应关注的重点应该是产生“4个户口”的户籍机制本身的问题了。时下,户籍制度和机制应是存在缺陷和问题的,否则,为什么“人一有钱”就可以搞N个户口?“房姐”多户口并不是孤例,此前同样与房子有关的郑州“房妹”,其全家数口人人均有两个户口;原安徽省凤阳县公安局局长陶勇竟然利用职权为自己伪造身份证,以方便“拿回扣”和隐匿财产;已经落马的不少贪官中多户口者同样为数不少,如“职级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女贪官”罗亚平,有12个身份证、15个户口本。

这足以说明户籍和身份证办理、户籍与身份证监管漏洞之大。在一个富人、官员有钱有权就可以多倒腾几个户口的时下,尽快堵漏显然比继续穷竭房姐有可能还有更多的户口更重要。

户籍制度的漏洞,一方面体现在户籍制度本身设计的漏洞。譬如:对于当事人户籍转移之时对相关资料材料的审核方面,如何避免更多的人为裁量权?让户籍办理登记、转移等事项更刚性起来,势在必行。另外,如何让户籍制度不被金钱和权力肆意击穿,也是一个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的重大课题。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