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双户口”给反腐提出新挑战
在权钱交易乃至权权相换的潜规则下,代表一个人唯一身份的户籍也能作假,这对不断深入的户籍改革来说,实在是个莫大的讽刺。
些人想弄个城市户口难于上青天,有些人却轻而易举地拥有两个户口,虽然用的是假名、假信息,但户籍信息却是真的。也就是说,在统计户口时,这个事实存在的“假户口”也要占其中的一名。不知道这样的“假户口”在13亿多人中占着多大的比重?
这样的猜测还真不是空穴来风,仅在最近几起被曝光的事件中,就有多人有着双重身份:郑州“房妹”事件中,郑州二七区原房管局长翟振锋一家四口均有两个户口,共有31套房产;陕西神木“房姐”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龚爱爱被指在北京有20多套房产,总价值近10亿元,还有另一个名为“龚仙霞”的身份证;再往前还有落马官员广东汕尾原烟草局长陈文铸在汕尾和深圳拥有两个名字、两个户口和两个身份证……
如此看来,一些官员和领导拥有双重身份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而是转移视线、藏匿财产的惯用伎俩。掩盖在双重身份下的必然是双重面孔,像凤阳县公安局长陶勇,一个身份用于存放自己的私房钱,另一个则专门用来收受贿赂,这种“变脸”把戏无疑让人大开眼界。而“房妹”、“房姐”的双重身份,也可以让其名下的房产数量大而化小,不至于引起公众的注意。
为何很多人望眼欲穿的城市户口到了这些人身上就是小菜一碟?背后无非是权钱交易以及权力不受监督的滥用。身为公安局长,指使手下的派出所所长伪造身份证,当然是手到擒来,毕竟类似这种监守自盗的做法我们常有耳闻。而房管局长轻松就能弄一个假身份,也击中了户籍管理表面严格、实质却漏洞多多的软肋,在权钱交易乃至权权相换的潜规则下,代表一个人唯一身份的户籍也能作为商品来交换、也能作假,这对不断深入的户籍改革来说,实在是个莫大的讽刺。更值得追问的是,这些作假的户口,大多是因为其他腐败而被深挖出来,这是否表明,假如不是因为房产过多、受贿被举报,这些假户口仍会光明正大地继续存在?
从中纪委透露的少数官员秘密取得双重国籍,到不时冒出的官员双重户口,给反腐败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即便是现下呼声很高的官员财产公开,倘若有了双重户口的掩饰,那公开的意义多少会打折。因而,堵死官员的双重身份漏洞,既是反腐败的需要,也是支撑户籍改革的最起码条件。建议不妨把摸查官员的双重身份作为反腐的一个重要内容。
启示与思考:
户籍制度本来是一种按住户登记的人口管理制度,但我国的户籍制度被附加了过多的权利,演变成与户口性质和登记地相挂钩的权利界定和利益分配制度。据调查,目前与户籍挂钩的个人权利有20多项,涉及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其他还包括义务兵退役安置政策和标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
一些官员和领导拥有双重身份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而是转移视线、藏匿财产的惯用伎俩。这种伎俩无疑给日益加剧的反腐工作提供了严峻的挑战,增大了反腐的难度,也给国人寄予厚望的反腐利器“财产公示制度”予以严重的打击。比如,如果一个官员之家有四口人,办理双户口之后,其余4个就成了隐匿财产的黑洞。在官员公开的身份下,只需注册合理的财产,可以随时公开而毫无顾忌,如此,则财产公开对于他们来说毫无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因此,“双户口”的存在,是违法的,一旦发现,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其一。而一些涉案官员及其亲属的“双户口”,显然是人为造成的,背后隐藏的是“户籍腐败”。根据公安部的《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和签发身份证件,手续是相当严格的,而且人口管理已实现全国联网,普通人想弄虚作假几无可能。一些人之所以能办成,是因为公安机关出了“内鬼”,有人知法犯法,为这些人指点门路、打通关节。
由于缺乏对于户籍的监管,给基层部门留下了权利寻租的空间。派出所所长伪造身份证,是手到擒来,而类似这种监守自盗的做法常有耳闻。假如不是因为房产过多、受贿被举报,这些假户口或许仍然会光明正大地继续存在。
因此,对于发现和暴露的“双户口”问题,决不能仅销户了事,必须进行倒查,看看背后是否隐藏“户籍腐败”。户口管理事关重大,即使是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也应追究失职责任;如果是收人钱财、故意造假,则应追究受贿及伪造证件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应举一反三,对可能隐藏未暴露“双户口”,展开进一步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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