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税收征管力度
加强税收征管,建立有效的税收征管系统是个人所得税改革成功实施的保证。首先,要充分调动税务机关及相关部门的积极性,依托先进的网络通讯技术,在不同部门间进行联网,完善部门与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一个社会化的综合监督体系,逐步实现税务网络的专业化和现代化,运用联网计算机完成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资料保管等工作,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控,逐步实现同财政、工商、银行、企业等有关部门的联网,建立社会协税、护税网络,从而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税收征管信息化,以实现税收征管的全方位监督。其次,增强税务工作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提高税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不断提高税务征管工作的质量,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税务征管队伍。个人所得税纳税客体较为分散,单靠税务机关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依靠各个方面提供税源信息,以法律形式明确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再次,完善立法,明确偷漏税者法律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应明确税务稽查工作的执法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具有法律效应的税务稽查统一工作规程;明确税务人员渎职罪、受贿罪,处以同相关纳税人同样的惩罚。当务之急应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开展各项征税内容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加大处罚力度,采取措施落实到位,做到轻征管、重处罚,不断地促进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减少偷漏税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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