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道路使用者相互配合
在加拿大,行人被视为处于弱势的一类道路使用者,其安全尤其受到重视。交通法规规定行人有优先过路权,交管部门通过宣传教育和交通设施着力保护行人安全,增强行人安全意识。而那些违章乱穿马路的行人,则可能受到重罚。
行人的安全,尤其是过马路的安全事关每个道路使用者。在加拿大的交通安全法规和宣传教育中,行人被告诫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遵守行人过街交通信号灯,注意左右观察,特别是转弯车辆,与驶来的机动车司机和骑自行车及摩托车者有眼神交流;机动车司机被告诫要遵守交通信号灯,左右转弯时观察周围行人,避让正在过马路的行人,与行人有眼神交流。
多伦多市警察局负责交通安全宣传的克林顿•斯蒂布警官说,保障一个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每个道路使用者相互配合,遵守交规。“你一定要跟其他的道路使用者进行眼神交流,以便知道每个人在做什么,留意在通过路口的行人和针对行人的交通信号,这样有助于让人们为你将要作出的行动做好准备。”
加拿大供行人过马路的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不太多见,人行横道和行人交通信号灯是保护行人安全过马路的有效设施。
在人流不太繁忙的路口,行人过街信号灯的灯柱上会设置供过街行人控制的按钮。只有行人按下这个按钮,信号灯才变成可以过马路的小人图案。在比较安静的路口,控制交通的设施是路口一个写着大大的“停”字的红色指示牌。机动车必须在“停”牌前完全停下,让行人先过马路。更加僻静的路口连“停”牌都没有,但如果行人表示要过马路,通常情况下过往车辆都会减速停车,礼让行人。
从小培养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良好的公民素质,加上方便而人性化的交通设施,让加拿大人在过马路这件事上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该走就走,该停就停,人车通过十字路口井然有序。
不过,行人违章过马路,可能面临处罚。加拿大各地的罚款标准有所不同,在多伦多是40至100加元(约合240至600元人民币)。而在哈利法克斯,如果行人不按行人过街信号灯控制按钮就随意过马路,没有让迎面而来的机动车有机会停下来,可能被罚款最高近400加元(约合2400元人民币)。
香港:谆谆教导起警示作用
(香港行人正在路口通行)
香港对违反交规的处罚力度很大。根据香港的交通法规,不遵守交警或交通灯指示,不使用斑马线过马路,均为违法。如果15米范围内有人行横道、天桥、地下通道,行人过马路必须使用这些设施,否则即为违法。路边围栏和中央分带道不允许穿过或翻越。任何人违反道路交通条例内的有关行人违例事项,最高可被罚款2000港元。
香港鲜有行人乱穿马路亦与交通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有关,为数众多的地下通道、天桥可以成功实现人车分离。多数天桥不仅彼此相连,还与邻近的写字楼、购物中心或居民楼连通,在天桥与楼宇中穿梭便可轻松到达几个街区以外。这些巧妙的空中走廊设计在中环、湾仔等人口稠密地区以及众多小区中心地带最为常见,不仅提高了行人的出行速度,也降低了出行的危险。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