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应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既代表着科技创新的方向,也代表着产业发展的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仅资源消耗低、科技含量高,而且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并能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综合效益。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绿色产业。我省环京津地区借助独特的区位优势,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通过增量快速带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而减少与京津发展水平的落差,对于实现京津冀协调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环京津地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某些领域已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例如,保定、廊坊、张家口、承德各市在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中,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业链,相关产业聚集区和基地已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在新材料方面和电子信息产业领域,我省环京津地区也已具备较好的基础。因此,这一地区应立足现有基础,力争在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等领域加快发展,同时力争在生物制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领域也有所突破。
我省环京津地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应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自身具有的土地、交通和人力资源优势,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引导企业特别是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借助区位优势积极引进外部智力,在打开局面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省环京津地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应注重吸引北京的高端要素。北京作为首都,在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方面均具有明显的优势,我省环京津地区引进北京的人才和技术,既可以共同对某个急需解决的科技课题进行共同投入、共同开发、共同利用,也可以利用毗邻首都的区位优势,作为中试基地加强与首都的科技协作。我省与北京之间开展科学技术方面的合作,可建立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政府支持、按市场经济规则运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科技条件资源整合,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联手建设京冀科技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促使两地科研条件资源通过信息高速路穿越地域融为一体,根据市场需求分工开发高精尖产品,促进我省环京津地区高科技产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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