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官的官”没有“铁帽子”

“治官的官”没有“铁帽子”

摘要:有人把领导干部比作是“治民的官”,而把纪检干部比作“治官的官”。那么,当“治民的官”被监督之后,“治官的官”又由谁来监督呢?当政府的权力被关进制度的铁笼之后,监督这些权力的纪检部门权力又该怎样制约呢?

有人把领导干部比作是“治民的官”,而把纪检干部比作“治官的官”。那么,当“治民的官”被监督之后,“治官的官”又由谁来监督呢?当政府的权力被关进制度的铁笼之后,监督这些权力的纪检部门权力又该怎样制约呢?

有位群众对纪委书记说:谁生病,你们不能生病;谁腐败,你们不能腐败。你们要也倒下了,咱们老百姓对反腐败就没有指望了!这句话是老百姓的心声,既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纪检干部的信任与期望,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纪检干部自律与用权的担忧。

打铁还需自身硬。这不仅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重要的治党治国理念,也是中央纪委在新形势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多次讲话中都突出强调了这一点。近日,在出席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上,王岐山再次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加强巡视队伍自身建设,当好党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他特别指出: 巡视组组长不是“铁帽子”,一次一授权。要严守政治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巡视队伍。这些重要思想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有人把领导干部比作是“治民的官”,而把纪检干部比作“治官的官”。那么,当“治民的官”被监督之后,“治官的官”又由谁来监督呢?当政府的权力被关进制度的铁笼之后,监督这些权力的纪检部门权力又该怎样制约呢?“不是‘铁帽子’、一次一授权”,恰恰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通过严格、切实有效的制度,来保证制约“制约者”,监督‘监督者’。使其监督的链条环环相扣、紧密相连。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于纪检干部来说,工作岗位不是保险箱也不是免疫区。我们党历来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都是把那些德高望重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时设工农检查部,部长是党的创始人之一、一大代表何叔衡。1949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中央书记是朱德。1955年3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为董必武。90年来,正是这样一批批党的优秀干部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发挥了党的“政治保健医”和反腐败的“千里眼”作用,为党的肌体的健康、为党的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纪检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纪检岗位也不是政治保险箱。社会上各种思想、各种诱惑都在无时无刻地影响和考验着我们的纪检干部队伍。尤其是近些年来,纪检干部违法乱纪的案例屡见报端,成为反腐败斗争严峻性和复杂性的一个注脚。如2010年12月30日被执行死刑的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曾经说过,他就是到郴州当纪委书记之后开始腐化的。因为他是市委副书记,又是纪委书记,所以,谁也不敢管他。属于同级党委监督不了,纪委自己也无法监督的特殊人物。想要搞什么就搞什么,没有人敢阻拦。制度成了挂在墙上的月亮。根本就不落实。省纪委每年都搞红包上交,他们每年只交一万,做做样子而已。实际上收的远远不止这个数。由于曾锦春以权谋私、拼命敛财,最后,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终因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被判死刑。曾锦春一边反别人腐败、一方面自己搞腐败的教训说明,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所以,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告诫全省的纪检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处在反腐倡廉工作岗位上,并不意味着我们进了保险箱,并不意味着我们有了天然的免疫力,更不意味着监督者可以拥有游离于监督之外的特权。而是处在反腐败的风口浪尖上,处在腐蚀与反腐蚀的漩涡中,纪检监察干部犯错误、出问题的风险也就更大了。”然而,纪检监察干部若出问题,往往性质更恶劣、危害更严重、社会影响更坏!因此,我们对此必须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切实做到在反腐倡廉方面,既不能有“特区” 、也不能有“盲区”、更不能有“红灯区”;在国法党纪面前,必须坚持人人平等,不能有特殊组织、也不能有特殊人物。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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