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养老储蓄”像银行一样可靠

让“养老储蓄”像银行一样可靠

我市正在建邺区一社区推行一种新的“以老养老”模式,即由低龄老人照顾高龄老人,由健康老人照顾生活不太方便的老人,并为这种照顾付出进行积分。等到低龄老人成了高龄老人,或者自己成了生活不太方便的老人时,就可以使用积分,免费享受另一低龄老人或健康老人的照顾,以此类推。这种“养老储蓄”深受老人的欢迎。(详见本报今日A8版)不过,需要提醒的是,若要把这种“养老储蓄”持续下去,最重要的是“养老储蓄”要像银行一样可靠。

数据表明,南京目前有60岁以上老人120万,预计到2015年,南京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将超过150万人,平均6个人就有一位是老人。养老问题已不再是单纯的家庭问题,而实实在在成了复杂的社会问题:“福利型”养老院住不进;“贵族型”养老院住不起;廉价“养老院”不想住。因此,更多的家庭选择居家养老。问题是,许多家庭子女忙工作无暇照顾老人,而社区又没有那么多人手,形成子女心疼,社区头疼的尴尬局面。

我市每年新增7万多60岁以上老人,让我们看到了养老事业的新路:他们大多身体状况、精神状态不错,无论是时间、精力还是与高龄老人的沟通条件,都比较适宜。让一代代低龄老人接力照顾高龄老人,可以有效地解决居家养老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目前这种“养老储蓄”仅在一个社区试点,一旦条件成熟,将全面推行。

对低龄老人来说,在为别人提供服务的同时,也能为自己的未来储蓄养老实力,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过,前提是,这种储蓄一定能在自己需要时不折不扣地兑现,就像在银行储蓄一样。这就需要我们不能仅仅把“养老储蓄”看作是一种善举,还要把它看作是一种法律行为,使之具备法律效力,积分的标准、评价都不能随意,“储蓄”的效用也不会因管理部门领导可能的更替、相关部门可能的消失、社会注意力可能的转移而改变。要知道,一个60多岁的低龄老人为80岁甚至更高年龄的老人服务,很不容易,如果只是志愿行为,另当别论,而当作“养老储蓄”,在较大时间跨度中,所依托的部门或人事很难说不会发生变化。据了解,在试点社区,确有一些老人将自己积攒的很少的“储蓄”尽早兑换掉了,原因就是担心夜长梦多,将来无人认账。所以,要想更大范围地推行这个“养老储蓄”办法,就必须让“养老储蓄”像银行存折一样管用,唯如此,才能对这些低龄老人的劳动成果负责,也才能让“养老储蓄”一代代接力下去。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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