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既是未来社会保障发展的宏伟目标,也是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向,充分突显了中央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
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表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充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疾病、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等问题时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大的影响,满足其基本生存需要;尽快健全以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保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保障需求;建立高效透明、责权清晰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水平,逐步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彻底改变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生活救助与卫生教育救助等相互分割的局面,促进社会救助制度协调发展;全面推行新农保政策,健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密切关注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等问题;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网络,以立法推进社会保障发展,规范社会不同群体参加社会保障的行为;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资金预算制度。
过去10年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快速建设的时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经过了不断改革发展和加强完善的过程,现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为社会保障体系快速建立奠定了基础。2011年,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84亿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4.73亿人,失业保险人数达到1.43亿人,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77亿人,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达到1.39亿人,新农合参合8.32亿人,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4亿人。全国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24043亿元,同比增长27.7%。基金支出合计18055亿元,比上年增长3236亿元,累计结余达到2.90万亿元。
10年来各级财政仅对城镇职工5项社会保险的投入累计就达到1454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出10881亿元。从2007年到2011年,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住房、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中央财政支出累计达到12.7万亿元,年均增幅26.3%,增长幅度大大高于财政支出的整体增长幅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2012年的240元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职工年均工资的4倍提高到6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连续8年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直接受益者超过5000万人,2012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人月均基本养老金预计达到1700元,是2002年的2.8倍。中央财政安排509亿资金,帮助地方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逐步加快,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累计基本建成了1000万套以上。
综合以上分析,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社会保障支出占GDP比重、占财政支出比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月供标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能力、待遇水平、社保覆盖面等都得到全面提高,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快速建立奠定了基础。可以预期,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将进一步带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上,全面完善所有的制度安排和新建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真正实现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协调。因此,经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奋斗,2020年一定能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人民群众将完全感受到社保制度带来的实惠,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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