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时间全天候。群众所有的求助事项,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和责任区党员干部联系,党员干部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根据代理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事项,由群众将办事申请及相关材料交给责任区党员干部后,代理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回复;对于因政策、法律法规限制不能办理或不属于代理范围的事务,则向申报人说明,作出耐心细致的解释,杜绝乱办、错办。今年2月10号深夜,我县西场镇丰产村村民杨洪稳饲养的120多只兔子突然生病,村里没有兽医,焦急万分的他拨通了代理责任区党员干部吴晓满的电话,请她帮助想办法,吴晓满认识邻村的兽医,立即帮杨家联系请来实施救治,使兔子病情及时得到了控制和诊治,挽回损失近千元,杨洪稳逢人就说:“联系卡是救命卡,关键时发挥了大作用。”
注重代理成效,抓实三大举措。坚持将实施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制作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一项长期战略部署,创新举措,创设平台,在推进中完善,在发展中深化,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深入一线、深入实际,服务基层创先进、联系群众争优秀。全面推行承诺制,做到一诺千金。将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制与创先争优承诺制结合起来,为民办好事实事,真正取信于民。对群众需要急办的事项主动承诺即时代理,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难题郑重承诺解决限期,不办结不销号。开展党员奉献日、集中践诺周、践诺攻坚月等活动,为党员干部践行代理服务承诺搭建平台,确保“诺必践、践必果”。今年以来,全县党员干部代办各类申请事项3.8万件,解决久拖不决的历史遗留问题173件,代理各类难题352件。落实代理责任,做到一着不让。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学习杨善洲、张云泉、蒋龙生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增强责任意识和为民观念。加大考核奖惩力度,要求所有参与代理服务的党员干部把责任区内的群众事务全部当作分内工作来代理代办,经常采取电话抽查、推磨检查和入户调查等形式,监督检查党员干部代理服务情况。不仅看代理覆盖了多大范围,更看区域内重点工作推进得如何;不仅看代理了多少事项,更看是否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难题;不仅看走访了多少群众,更看代理区域范围内来信来访下降了多少。不断探索创新,做到一抓到底。针对代理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提升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推动这项工作的持久深入。着力拓宽服务领域,在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生产发展、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心理咨询等方面实施新的服务,努力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代理需求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迫切需要;着力整合各类办事服务职能部门资源,加强代理服务机构建设。编发《海安县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实务指南》,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代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党员干部代理群众事务营造环境、创造条件;着力梳理和规范代理内容,用系统的思维整体谋划,推行集中代理和专业代理,避免重复交叉,提高代理效率。通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努力,长期保持代理制工作旺盛的生命力,实现服务群众的“四个根本性转变”:由被动式服务向主动式服务转变,由供给型服务向按需型服务转变,由突击性服务向永久性服务转变,由常规化服务向个性化服务转变。
着眼制度保障,完善“三项机制”。工作规范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实施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制度的意见》,建立受理环节登记追踪制、承办环节首问负责制、回复环节办结告知制三项制度。上下联动机制。对于基层群众反映的长期难以解决、自身无力解决或单个部门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集中研究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考核督查机制。制定下发《海安县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工作考核意见(试行)》,加强过程跟踪督查,注重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党组织评先、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
三、成效与反响
群众工作基础打得牢,社会管理创新步子就迈得开。海安县委推行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制不仅百姓得实惠,同时提高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人民群众、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催生了基层社会管理的创新,加快了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1、经济效益:确保了群众得实惠。推行“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制度”,全县党员干部累计为群众代理低保、计生奖扶、申请手续、户口申报、残疾等级认定、新农保缴费、高龄补贴、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各类申请事项9.7万余件,使百姓得到真实惠,受惠人数达58.5万人。角斜镇双龙村10组村民袁素梅夫妻二人均为残疾人,家庭贫困,儿子上学无力承担学费。该村党员代理员赵华在了解情况后,积极帮助其开具相关贫困证明,并多次到学校和镇教委沟通协调,最终成功申请到贫困助学金,帮助其解决了儿子上学难的问题。实施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制以来,全县1700多名富裕党员干部与1100户困难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困难群众争取帮扶资金3400多万元;培训农村劳动力7028名,帮助1820户农户提供小额创业贷款担保,新上致富项目3180多个,群众收入稳步增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2387元,农民人均现金收入9969元,同比分别增长16.8%、19.1%。
2、政治效益:夯实了党的基层基础,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实施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制,促使更多的组织资源、人才资源、物质资源在基层集聚,以党员代理责任区为单元网格的“1+X”新型城乡社区服务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实现了群众集聚到哪里,党组织就组建到哪里,党员干部代理就延伸到哪里,社会管理力量就紧跟到哪里,确保了管理不留缝隙、服务不留盲区。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民意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高。2011年上半年,海安县县级受理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9.8%,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下降30.2%。实践证明,代理服务正日益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创新管理、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推动发展的有力抓手和实践载体。
3、社会效益:拉近了党群干群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制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百姓动嘴,干部跑腿。党员干部与普通群众面对面沟通,在谈家事中倾听民声,在拉家常中体察民情,在办实事中解决民忧,有效化解了群众怨气、理顺了群众情绪、拉近了党群干群距离,在海安,群众家庭有事都喜欢和党员干部商量,大事都请党员干部到场,难事都请党员干部帮忙,全县初步形成了党员干部热心为群众办事,群众替党委政府分忧、支持党员干部工作的良性互动。在全县环境整治、文明城镇创建、秸杆禁抛禁烧等专项活动中,群众主动积极参与率达95%以上
4、管理效益: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身建设。群众事务党员干部代理制不仅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践行先进性的实践平台,更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强大推动力。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代理服务的实践中,在人民群众的期待和信任中,在群众的赞誉中,宗旨意识、群众意识不断得到激发,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先锋本色日益显现。城乡基层党组织在联动服务群众中,组织建设得以资源共享,取长补短,相互借鉴,统筹推进,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号召力日益彰显,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基层的稳定、社会的和谐,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将更多的精力和才智投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欣欣向荣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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