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不是公共安全“万能丹”
如果允许政府部门如此随意地出台对公民的各种限制性规定,那么,政府部门将越来越倾向于禁止公民做这做那而推卸自身管理服务责任,公民的自由等权利就将越来越少,失去保障,这只会制造更多的社会矛盾和怨气。
厦门买油实名制新规刚刚实施,一些市民无法适应。实际上,这一规定如果继续实施下去,市民的“无法适应”将越来越多。实行这种新规,显然是鉴于之前厦门公交纵火案造成惨重伤亡,试图加强公共安全保障。但采取这种措施的思维方式本身是错的,其效果也必将适得其反。
历史上,公孙弘曾经建议汉武帝禁止老百姓拥有弓箭,因为担心有些人会以此来对抗政府。汉武帝为此征询意见,有大臣就指出,弓箭等兵器本身不是用于相互攻杀,而是用来制止暴力、诛讨邪恶。所以,秦朝兼并天下,禁止百姓拥有兵器,但后来老百姓用农具、棍棒等揭竿而起,使秦朝崩溃灭亡。可见,如果官府不能很好地安抚百姓处理社会矛盾,那么,即使禁止百姓拥有弓箭也难以防止他们铤而走险。更何况,这种禁令对于那些本身就敢于违法犯禁的匪徒并无威慑力,他们还是会通过各种非法渠道获得武器,结果将是坏人持弓箭害人而地方官吏不能禁止,平民百姓却会因用弓箭自卫而触犯法律,这是助长坏人气焰而剥夺百姓的自救手段,还会妨碍百姓用弓箭锻炼身体、从事打猎生产等,故此极不妥当。汉武帝旋即否决了禁止百姓拥有弓箭的提议。
现在看来,有些地方官员的决策眼界和思维,还比不上两千多年前的古人。因为,禁止群众在未审批的情况下购买罐装汽油等,就像禁止百姓持有弓箭一样,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施政思维,绝不可能真正解决好公共安全问题。不法分子总是可以通过其他非法渠道获得汽油,即使没有汽油也可能用其他工具危害社会。
试问,如果有不法分子用棍棒打死人,今后是否就可要求百姓拿根树枝也得“实名制”呢?“实名制”绝非公共安全的“万能丹”,它并不足以威慑不法分子,却会给群众带来写申请、打证明等诸多不便,增加他们在办理这些手续过程中遭遇吃拿卡要和推诿卸责的麻烦,反而会进一步损害官民关系,乃至会使得政府部门因为有“实名制”而产生麻痹大意,对公共安全造成新的隐患。
公交纵火案后迅速出台这种罐装汽油实名制等,其实还是一种“人治”思路,因为它取决于有关部门官员的拍脑壳意志,而本身与法治精神相悖。从行政许可设置等法律精神来说,政府部门是不能随意给百姓购买汽油设置申请审批、开证明、提供实名登记等于法无据的限制。如果允许政府部门如此随意地出台对公民的各种限制性规定,那么,政府部门将越来越倾向于禁止公民做这做那而推卸自身管理服务责任,公民的自由等权利就将越来越少,失去保障,这只会制造更多的社会矛盾和怨气。
维护公共安全,还是要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依法加强各环节的公共服务和管理,尤其是政府部门自身要严格依法办事,禁止滥用权力设置行政许可,切实尽到热心服务民众、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这样才能让民众心平气和,社会秩序井然,使公共安全更有保障。
实名制变质的背后
从昆明的“口罩实名制”到厦门的“汽油实名制”,最近各地建立在实名制基础上的维稳对策让人大惑不解。在昆明,口罩这一特殊道具一度让地方执政者忧心忡忡,竟极富针对性地下发“口罩实名制”的行政命令。这一啼笑皆非的政策在受到网络潮水般的批评与嘲讽后,很快被当地政府收回,尽管如此,作为一种备受争议的政策,实名制大家庭在增加了口罩这一新成员之后,正走向质变。
厦门的“汽油实名制”无疑加速了质变的进程。尽管和昆明的情况有所差异,出现在厦门的公交爆炸案敲响了公共安全的警钟,悲剧反映的问题显然不能通过官方的诚意和切实的官民互动得以解决。如果说,昆明的问题在于决策过于颟顸,是落后的执政理念导致的结果,那么厦门的公交爆炸案所暴露的,则很大程度上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漏洞,反思与改善应集中在技术策略领域。
尽管事件背景大相径庭,在公交爆炸案发生后第三天,厦门还是近乎拙劣地模仿了此前昆明的做法。它看似比“口罩实名制”更具合理性,毕竟爆炸案的肇事者就是利用汽油作案,汽油的安全监管应受到重视,然而,迄今为止,未有证据表明,公交爆炸案与汽油安全监管漏洞有关,就此而言,厦门做出“汽油实名制”的决定,尽管不能说荒诞,但也的确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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