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剑:依法治国新要求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实施宪法党带头。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习近平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2月23日,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行政作表率。3月17日,新任国家主席习近平誓言“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为民服务,为国尽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司法公正新期待。2013年1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召开前夕,习近平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2月23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清廉心:“老虎”、“苍蝇”一起打
“老虎”、“苍蝇”一起打,彰显反腐决心。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关注反腐败问题,认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习近平在2013年1月召开的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
从严治党体现新境界。4月19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历史上的反腐倡廉进行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的教训更应引以为戒。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正人先正己”。《论语》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从”。正所谓“正人先正己”、“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党的十八大结束后,新闻媒体报道了七位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成长经历和家庭信息,这引来公众一致好评。党的十八大之后,包括省部级官员在内的一批贪腐官员纷纷落马,群众拍手称快。
反腐新举措。今年5月底6月初,中央派出十个巡视组分赴各地开展巡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极为严峻复杂,巡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求中央巡视组认真履职,落实监督责任,敢于碰硬,善于发现问题,发挥震慑力,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
学习力:好学才能上进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抓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始终把学习作为一项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任务来抓。通过学习来提高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本领,这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一条成功经验。
集体学习成惯例。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已经进行了七次集体学习,学习的主题分别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国历史上的反腐倡廉、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等,涵盖了治国理政的诸多方面。
学习学习再学习。2013年3月1日,习近平在中央党校春季开学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好学才能上进。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
(作者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