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3)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3)

核心提示:不管我们的家庭出身,不管我们的阶级背景,也不管我们的能力高低、样貌美丑,我们作为道德人,就应平等地享有站在正义的观点去要求政治的权利。这当然是个政治理想。但这个理想是不是不可实现的乌托邦,关键之处,在于我们是否愿意如此理解自己,并对政治有这样的道德要求。

堂堂正正,心安理得

有人或许会说,如果我在目前的不公制度中享有各种好处,但进入无知之幕却意味着我要和他人在平等基础上重新商量新的游戏规则,而这对我极为不利,那我为何还要在乎这个要求正义之权?回答这类质疑,可有几种方法。第一种是直截了当地说,既然你已承认现时制度是不义的,那么根本就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去继续为之辩护。第二种会回应说,虽然你目前享有不少好处,难保他日你也有机会受到不公对待,所以为了长远自保计,我们应该放下短暂利益而考虑正义。

这里我尝试提出第三种回应:不错,活在现有的不公体制,既得利益者的确会得到许多别人没法得到的好处,但他们却没有意识到,只有活在一个公正或接近公正的社会,我们才有机会享有一些重要的好处。基本思路是这样:这个世界有许多重要的“好”,是你必须进入某种道德关系才能得到的;但你要进入这种关系,却必须先成为一个道德人;而要完整地发展成那样的人,我们需要一个公正的社会制度和文化环境。也就是说,长期活在一个不公正的制度,那些既得利益者看似没有任何损失,那只是因为他们误以为他们已见到世间所有的好同时已经得到那些好,却没想到在一个不公正社会中活着一个不公正的人生,其实是生命的一种缺陷。

让我举个很平常的例子:爱。我想所有人都会同意,爱是极重要的好。没有爱的人生,难言美好。爱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我们珍惜这种关系,因为在爱之中我们体会到一些重要价值,例如付出、信任、关怀、尊重、忠诚、牺牲与互相扶持。这种关系,是一种道德关系。

我们要进入这种关系并充分实现这些价值,我们必须先令自己成为有能力去爱的道德人。一个自利主义者是很难进入这种关系的,因为在他眼中,别人都只是满足他的利益的工具。他有时或许为了得到其所欲而表现出假意的爱,但他却永远不会有毫无保留的对他人的付出、信任和关怀。但人要有这样的情感和发展出这样的关系,却和我们活在怎样的制度息息相关。试想象,在一个丛林法则主导的没有公正可言的社会,每个人都视他人为潜在敌人,每个人都活在惶恐不安当中,人与人之间便难以建立真正的爱的关系。

同样道理,在贫富极度悬殊,阶级极度对立的社会,受苦的不仅仅是穷人,富人同样身受其害,因为穷人会对富人充满厌恨愤怒,富人则恒常感到不安恐惧。人们开始不再信赖规则和权威,并发起各种形式的抵制,社群也变得撕裂和不稳定,难言和谐和团结。如果富人仍然有一定的正义感,他也难以心安理得地面对朝夕相处的同胞,因为他无法向自己和他人交代自己的所得都是道德上正当的,因而良心上有所亏欠。在属于自己的社群活得堂堂正正和心安理得,是人极深的心理需要。所以,在这种处境中,没有人可以真正活得好。对于什么是生命中的好的理解,许多人往往只限于权力和金钱,却没想过这种理解实在过于狭隘。一个真正美好的人生,往往需要实现人作为人的不同潜能,建立起种种道德关系,并在社群伦理生活中感受许多只有公正地活在一起才能感受到的好。我们一旦具备这种道德视野,正义的观点便不再是可有可无,更不是外力强加于己身的负担,而是和我们活得好不好密不可分。

(作者:周保松 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