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小城镇建设应处理好六个关系

推进小城镇建设应处理好六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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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小城镇建设,实现新型城镇化,需要以全局理念和统筹思维,处理好六个关系:

一是“城”与“人”的关系。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不能把城镇化简单理解为城镇建设,搞疾风暴雨式的“造城运动”;而是应当把维护和发展农民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推进农村转移人口融入城市作为政策的落脚点,尊重农民首创精神,激发农民创新活力,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城镇发展规划编制、公共事务决策、集体土地开发利用、城乡社区管理等,使小城镇建设成为参与式、分享式、包容式发展的过程。

二是“城”与“地”的关系。我国粮食生产虽已实现九连增,但随着人口增长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今后一个时期粮食需求仍将呈刚性增长,保障粮食安全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推进城镇化,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健全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这条“红线”、“底线”。要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城镇建设用地应与常住人口规模、与吸纳进城落户人口规模相挂钩,完善征地补偿办法,探索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在市域或县域统筹调剂使用,使宝贵的土地资源在城镇化建设中发挥最佳效益。

三是“城”与“乡”的关系。我国是人口大国,即使未来城镇化率在70%以上,仍将有几亿人口在农村生产生活。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面临的巨大挑战和重大问题。城镇化不能取代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也绝不能放松农业、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我们要把促进城乡统筹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引导城镇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改善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拓展休闲旅游等功能,推进农民就地城镇化,使城镇化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助推器。

四是“点”与“面”的关系。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初始阶段,选择一些实力雄厚的强镇作为试点,给予一定的特殊扶持政策,有利于我们在发展过程中进一步明晰思路、探索道路。但我国的小城镇更多的是资源禀赋不佳、区位优势不显、总体实力不强的普通城镇,在由“点”到“线”到“面”的推进过程中,更需要总结一些可供推广的成功模式,注重政策措施的普遍适用性,通过政策和制度稳定试点成果,促进我国城镇化总体水平的提升。

五是“大”与“小”的关系。面对小城镇在区域之间和区域内部所呈现的发展分化趋势,我们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实行差异化指标考核。对于一些特大镇,建议完善设市标准和模式,推动撤镇建市;强镇扩权,合理划分城镇事权,赋予小城镇与常住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于一些特色鲜明却又规模不大的小城镇,则应当改变以GDP为导向的、一味做大做强的发展观,出台专门政策,因地制宜地发展一批旅游小镇、文化创意小镇、休闲养老小镇、生态低碳小镇,鼓励走小而精、小而特、小而美的路。

六是城镇化与资源环境的关系。人口多、资源相对短缺、环境容量有限,是中国的基本国情。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能源资源短缺、生态环境制约问题将进一步凸显。只有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保护自然生态和文化特征,才能使我们的城镇化更具特色、更可持续。要加大对偏远、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对农村、小城镇垃圾中转、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水源地、流域上游、粮食主产区和贫困地区的环保投入,应当给予重点支持。

作者:全国政协常委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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