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中国:一个比较与反思(5)

“政府”在中国:一个比较与反思(5)

四、“政府”在当下:四个复杂性面向

大多数现代民族国家,基本上是通过市场发展、社会力量的崛起并以此驯服了专制权力而产生的,而在中国,基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现代民族国家的建设主要依靠政党。作为对特定政治文化背景、特别的政权建设过程以及当下政治权力结构的折射,“政府”在中国当下的意义也就呈现出了更多面向。笔者将这种面向归纳为:其一,继承于儒家帝国体系解体后的官民结构,政府是“官”;其二,近代以来作为国家代表的政府被注入了民族国家内涵,政府是“公家”;其三,脱胎于革命后政权建设的一种职能结构设计,政府是“有关部门”;其四,政府在党的领导下,政府也是“党”本身。

(一)政府是与民相对的“官”

甘阳(1998:34)认为,所谓“民间对官府”,确实相当传神地概括了中国几千年来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国人习惯于依照官民格局来想象自身同政府的关系。虽然康晓光(2009)主张用“精英与大众”的关系来替代“官与民”的视角,即政治精英、经济精英、知识精英组成了一个精英联盟的体制,但无论是哪种精英,在民众眼里精英都必定与“官”相联系。这里的官也可以用“领导”或者“干部”来代替。“政府是官”意味着:

其一,官民分立。领导、干部、官员与群众、老百姓、草民的分立(见图4),是“治人者和治于人者”的区分,前者代表着权力和控制。所以交通肇事者会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副县长儿子打人后会说“我爸是县长,在永和我爸就是国法”22;后者代表着弱势与被控制,所以“民不与官斗,也斗不过官,能忍则忍,只要不是太过不去,也就算了”(吴毅,2007)。即便企业也会说“我们是在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政府让我们怎么干我们就怎么干,这个是很重要的。这是中国市场经济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没有什么好讨论的,我认为听党的话,按照政府的指示办事,这肯定是对的。”23

其二,官是“父母官”。在党和国家“父爱主义”的自我合法性构建惯性中(科尔奈,2006),“当官要为民做主”仍然是常见的表达,遇到好官,群众也总是体现出对家长般的拥戴,渴望“把好县长肖仁杰还给人民”(王晓方,2007)。即使他们受到了恶官欺负,也总是希望“让领导来做主”,这里所表达的是既非“竞争”,又非“反抗”的“诉怨”(或“诉苦”)关系(吴毅,2007:36)。诉怨(诉苦)反映了民对官的“拟父母”而非“权力代理者”的关系认定。

其三,官享有特权。与民相比,官享有更多特权,而且这种特权理所应当。老百姓眼里的官员可以“因公出国、乘坐公务用车、享受公务接待”24,有特供烟、特供酒、特供茶25,而供给政府部门的食品也必须做到“保安全、保质量、保及时、保秘密”26.党政办主任则认为“(政府的高级会所)是招待领导和高级客商的”27,警察也说自己“只为领导服务,领导更重要”28.

在政府是官的层面上,可以看出国家政治结构在形式上虽然发生了较大变迁,但中国人对政府的理解与对朝廷的理解其实并无多大区别。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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