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中国:一个比较与反思

“政府”在中国:一个比较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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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要在中国研究中确立中国的主体性,必须恢复中国概念的本来面目。就“政府”这一概念而言,要靠近“中国的”政府,必须回到人们对这一概念的真实运用场景中去感受,去认知,去理解其内涵,进而去发掘原真的而不是已被解构与重构的“政府”。通过“政府”在“西方”和“中国过去”的比较发现,政府在中国当下具有四个复杂性面向,这四个面向也塑造了政府与当下中国人的四种关系结构:它是一个代表“官”的领域,并因其特权而与“民”不同;它是一个与私相对的“公”的领域,在此意义上它也代表国家;它是一种“有关部门”的职能分工,但这种分工仅限于内部分工而非权力分立;它受党的领导,又是党,党在某种意义上与其融为一体。

「关键词」政府;国家;党;中国逻辑

一、引言

“中国研究导源于西方的历史,决定了在这一综合性的社会科学领域中,中国一开始必然是以‘他者’的面貌出现的”(周晓虹,2010)。于是,要真正回答中国,必须在中国研究中确立中国人的主体性。而要确定中国人在研究中的主体地位,则需要更多反思性的解释学使用(哈贝马斯,2009a ),以此回到中国人的意义结构,对其思维进行直接袒露。显然,在众多思维呈现方式中,语言是最直接的袒露方式;同一个概念,在不同语言中被运用的时候,所表达的往往是完全不同的东西(Mannheim,2003:245)。厘定人们经常使用的关键概念的内涵,是袒露人们思维的重要一环。

项飚曾关注了普通(中国)人的“国家”概念。他认为,普通人的“国家”概念是高度总体性的,中国人不区分地域意义上的国度(Country )、民族共同体(Nation)、暴力机器(State )以及行政执行机构(Government)(项飚,2010)。但作为一个概念,不仅“国家”的指代对象本是多元和不固定的①,在变迁的中国,“国家”本身也已不是一个稳定的意义文本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将“国家”视为普通中国人行为中客观存在的、普遍的“解读图式”(赵鼎新,2006:216),就难以解释中国变迁中发生的文化冲突和解体。

基于类似的目的,本文选择了“政府”这一概念,以理清其被中国人运用的内涵。也即,中国人所说的“政府”到底是指什么。事实上,在中国人的各种表达形式(包括口头表达、新闻报道、政府文件,等等)中,“政府”这一概念是如此被频繁使用(甚至比“国家”的使用更多),以至于几乎很难找到一个人说的话、一篇新闻报道、一份政府文件从来都不提这一概念。在某种程度上,“政府”是理解中国的钥匙性词汇——它不仅处于中国公共权力运作核心,也处于中国人②公共想象核心。对中国人所说的“政府”的研究不仅可以弄清楚其内涵本身,而且有可能从独特的角度来窥探中国公共权力运作的逻辑。如何更靠近“中国的”政府?必须回到真实场景中去感受,去认知,去理解。我们需要感受、认知、理解鲜活的“政府”,而不是已被解构与重构的“政府”。

在学理层面,关于“政府”的研究大致有两个视角:第一个主要关注中国政府的结构功能及其行为运作,我们称之为经验视角;另一个试图为中国当代行政实践注入新价值,以建设现代政府,我们称之为规范视角。这两个视角都涌现了大量出色的研究③,并从不同侧面帮助人们了解了中国场域中的政府。但是,在第一个视角下,“中国人”可能消失了,“政府”对于中国人的意义被掩盖在了各种“客观”之下。而第二个视角可能带来的西方中心性质(柯文,1989)则早已受到批判。在关于“中国”的研究中,“作为对象的中国却被置于思虑之外”(沟口雄三,1996:93),这导致我们离“中国”总是差一步。

为了了解当下中国人所使用的“政府”所指为何,我们将在筛选关于政府的一些语句基础上,来展示“政府”在中国人意识中的投射。我们将讨论:政府在“西方”通常指什么?在不同历史阶段,“政府”在中国所指有什么不同?主要的,“政府”在当下中国的意义是什么?更进一步,我们希望回答“政府在中国”的背后逻辑,也即,到底是什么在影响中国人会这样来使用“政府”这一概念?关于这种使用,我们将关注两点:第一,它所指代的客观结构是什么;第二,使用主体如何建构与这个客观结构的关系。这两个部分的关联度,即社会结构和心智结构之间的关系(布迪厄、华康德,1988)。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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