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中国:一个比较与反思(8)

“政府”在中国:一个比较与反思(8)

(二)关于权力与话语的互相建构

赵鼎新(2006)认为,文化对社会行动者的作用发生在三个层面上:在利益和策略层面作为一种“工具包”;在价值和意识形态层面作为一种认同“剧本”和“文本”;在习惯和本能层面作为一种内化的思维惯式。这三个层面其实也可以解释当下中国人同“政府”的各种互动。比如在抗争研究中展现的“集体行动形式库”(Tilly ,1978,1986,1995)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抗争者对社会规范的遵从。在“奉旨造反”(Perry ,2003)、“合法的抗争”(O ‘Brien li,2006)背后,中国人处在理性人和文化人的双重假定之中。他们一方面理性选择“弱者的武器”,以应对庞大权力的威胁(Scott ,1985,1990;郭于华,2002;陈映芳,2010);或者“甘愿跟从”、“自发性同意”以从国家那里获取合法性与行动资源(王汉生、吴莹,2011);另一方面又陷在中国文化的文本宽度中不能自拔,不断重复着传统伦理政治的逻辑(参见应星,2007;吴毅,2007;朱健刚,2011;黄振辉,2011;庄文嘉,2011)。

理性人和文化人的矛盾纠葛显示了中国变迁的复杂性,其中的核心问题是权力结构和话语逻辑之间的互相塑造。一方面,话语是权力结构的反映,心智图式是社会结构的政治结果。符号系统不仅是知识的工具,亦是支配的工具(布迪厄

如此,在经历了权力和话语逻辑的双重塑造之后,“在中国的人”变成了“中国人”(作为文化层面的中国人),也很难再分清“自己”和“中国”了。

(三)关于中国问题与中国答案

“政府”一词所显示的“中国性”表明我们不仅应该从置于中国历史环境中的中国问题着手研究,还应该以中国自身为准绳去衡量问题的历史重要性(柯文,1989)。在中国逻辑中发现中国问题和寻找中国答案,这涉及的实际上是令学术界困扰不已的“冲击—回应模式”、“传统—现代模式”和“帝国主义模式”(周晓虹,2010)。近年的学术反思,使回到实践成为中国学术界新的研究口号,越来越多基于案例的描述式研究试图关注“实践世界”。但即便我们回到实践世界,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如何阐释这些“实践”的意义——“社会科学不能仅关注结构和现象,还必须阐明行动者在其日常生活中的知觉图式和评估图式”(布迪厄

回到“政府”这一概念及其指称,我们必须要追问如下问题:无论是在官方话语还是民间话语中,“政府”所指为何?如果知道政府为何,那么在这一概念背后所蕴含的权力结构是怎样的?这种权力结构的纹理是什么?这种纹理,对于我们设计中国总体性改革路径有什么影响?什么是有关中国政府的中国特色?其中国性呈现在哪里?这反映了其社会结构怎样的复杂性?

如果不追问这样的问题,我们回到的只是一个作为研究目的的中国,而不是一个有中国性的中国,也可能只是以现代的西方看中国。正如沟口雄三(1996)一直所做的工作,他提倡一种以世界为目的的研究,意即在相对化了的、多元化的真理之上,进一步创造出高层次的世界理想图画,就是要追求那种对原理的,同时也是对世界的创造。这需要我们重新审视以“现代化西方”为中心的阐释,我们要带回主体性,回到中国场景,以真正建立中国研究的中国性和中国根基。而对这一中国场景的描述,恐怕“首先需要确定的是以何种事件或某个具体时间作为界限与起点”(韩秀文,2011:42)。事实上,我们可能有必要继续追问:对于中国政府或者有关政府问题的系列研究(从公共预算到行政改革,从政府间关系到合作治理,从社会政策到社会建设,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余年的中国场景是否充分?或者说,在1949年之前的中国,是否只有支持现有中国讨论的背景抑或其本身也是我们要讨论的论题本身?对于庞大的中国政府与治理研究序列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必须要重新认识的问题!

*本文受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10JJD630016)、广东省文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10JDXM81001),以及中山大学985三期项目“当代中国重大政治与政府转型问题”资助。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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