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为什么罚不出“如厕文明”

罚款为什么罚不出“如厕文明”

记者从最近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已出台并将从9 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最大的争议点在于,规定“在便器外便溺”属违法,将由区主管部门处100元罚款。对此,有市民质疑称:“尿到外面我不是故意的,也该罚?”此外,新办法出台后如何监督与执法,也成为热议的话题。(8月19日《羊城晚报》)

那边厢,公厕苍蝇数还没有数清楚;这边厢,“尿到便器外面”又要开罚了,公厕“神话”可谓一季接着一季,没有“最神”,只有“更神”,令我等小民上趟厕所都如进趟皇宫,提心吊胆、惴惴不安,深怕走歪了道尿歪了尿。然而,围观者的一声“怎么落实罚款?违规行为如何界定?”却如童话里小孩的那句“皇帝没穿衣服”,将这表面庄严背后的种种荒谬击得粉碎。

是的,从技术层面来看,“尿歪被罚”与“数苍蝇”一样,都不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属于典型的“拍脑瓜规定”。一来,该罚谁?特别是在社会公共厕所和协议公共厕所,究竟是罚所有尿歪的人,还是仅罚外来的如厕者?若是前一种做法,要是用人单位都不计较自己员工的这点“过错”,政府是否可以越俎代庖?如果是后一种做法,那么是否又存在“双重标准”与“如厕歧视”?

二来,怎么罚?须知,厕所作为一个公共场所,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况且,如厕又是一个相当私密的个人行为,除非政府在每一个便器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进行全天候监视,一有谁尿歪立马罚款,否则,即便每个便器上安装一个摄像头,也往往只能拍摄到“不文明行为”却抓不到人、罚不到款。问题是,如此做法严重侵犯公众隐私,在公民权利意识日益高涨的时代,如此荒谬做法根本不可能付诸实施。

事实上,一些公厕之所以又脏又臭,满墙涂鸦、满地烟蒂,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其自身缺乏必要的日常清洁维护,从而产生了某种“破窗效应”。人们觉得这里原本就那么脏那么臭,再脏一点再臭一点也无所谓,于是便心安理得地吐痰、扔杂物甚至将尿尿到便器外面。相反,我们看一些单位或者景区里的厕所,由于常年有清洁人员管理打扫,一有赃物立即清除,一旦谁尿歪马上用水冲洗干净,人们如厕往往就会也很自觉,极少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

这一点或许可以给深圳市政府某种启发,与其花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监督民众“不尿歪”上面,不如将其用来改善公共厕所的环境,配备必要的清洁人员。一味只知向这收钱、向那罚款,不仅无法涵养城市的文明素质,相反还会给人们留下借机敛财甚至“罚款经济”的负面印象。对于富裕的深圳来说,为了这点小钱而留下恶名,似乎有些得不尝失吧。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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