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和人民为什么选择人大制度?(6)

历史和人民为什么选择人大制度?(6)

坚持宪法根本政治制度,必须进一步落实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的立法工作,扩大立法民主,完善立法程序,改进立法技术,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的监督工作,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权威,丰富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密切各级人大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作用,建立健全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具体制度,支持、规范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不断增强代表工作的实效;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坚持宪法根本政治制度,绝不能照搬西方国家政治体制的模式,绝不能搞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普遍采用的组织原则,是指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三种权力之间相互分工,彼此制约,以实现权力的均衡。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三权分立原则对于否定封建专制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即使在今天,三权分立原则所蕴含的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原理仍然具有值得借鉴的合理性和现实意义。但作为西方宪政民主的组织原则,其本质是资产阶级内部的权力分工。正如马克思批判西方三权分立时所指出的那样:他们把“分权看作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事实上这种分权只不过是为了简化和监督国家机构而实行的日常事务上的分工罢了”16,统治阶级是从来不会把统治权分给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

一些西方学者看到了三权分立的局限性,也不得不承认三权分立的“表面现象具有欺骗性”。例如,曾任美国国会参议员的富布莱特在讲到美国三权分立的问题时说:“我们的政治体制今天运转起来非常不灵……在民主党控制国会而总统是共和党人时,宪法规定的行政和立法之间的内在抗衡就要大大加剧……国会常常不能就预算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有效地削减财政赤字……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咎于我们政府权力分立体制所固有的行政和立法之间的抗衡。”17在西方议会制的三权分立中,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实际上是相互混合而非相互分立的”。18德国的赫尔佐克教授在评价本国三权分立时也指出:“议会和政府完全不遵守孟德斯鸠的分权要求:首先,因为政府由议会任命且任何时候都能被议会解散;其次,政府和‘政府的’议会的大多数属于同一政党或联盟,因此两者间不可能真正分权。”19

概括起来讲,西方宪政民主中的三权分立主要存在以下弊端:三权分立没有解决国家权力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基本矛盾,难以形成人民和社会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的制度化机制;在三权分立之下,人民不是国家的主人和民主的主体,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处于对立状态,公民权利经常遭到国家权力的侵犯,同时也成为抵抗国家权力的力量;以权力制约权力为特征的三权分立,互相掣肘、互相扯皮,降低甚至丧失了效率,使国家机器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国家政府职能和角色的转变,三权分立在其政治实践中也发生了诸如行政权强化、立法权式微、司法权政治化20等的嬗变,传统的三权分立在一些西方国家正面临着消解重构的严峻挑战。

近年来,以三权分立为核心的西方宪政民主,在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和解决国内矛盾的过程中,一再失灵。例如,美国的共和、民主两党,国会的参众两院,争吵不息、彼此掣肘、相互否决,极大地削弱了奥巴马政府化解金融危机、解决国内矛盾的能力。甚至可以认为,正是由于美国宪政民主体制对“华尔街”和金融垄断财团的放任纵容,才酿成了这场世界金融危机。西方三权分立等宪政民主体制被推行到中东、拉美、非洲、亚洲等地区和国家,不仅水土不服、南橘北枳,而且往往引发内乱、政变、战争、屠杀、经济衰退、社会骚乱、民不聊生等“民主灾难”。目前,发生在埃及的暴力冲突和局势动荡就是最新的明证。我国宪法根本政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而不实行三权分立,这是中国人民自己的选择,是适合中国国情并被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证明了的正确选择。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21我们坚持宪法根本政治制度,并不拒绝学习和借鉴一切人类文明创造的有益成果。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解放全人类的伟大事业,代表着人类文明进步的普遍规律和发展方向。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普遍性、共同性和包容性,决定了它必须以人类政治文明的存在为基础,学习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创造的一切有益成果。坚持根本政治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中国特色,并不意味着它排斥人类政治智慧创造的其他文明成就,并不拒绝学习和借鉴包括西方民主文化在内的一切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党的十八大报告也特别强调: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22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并不意味着这种制度在它的实现形式、运作机制、实现程度和发展速度等方面,已经完美无缺。根本政治制度需要与时俱进,还需要在实现中国梦、民主梦、法治梦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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