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行政审判专门法院的讨论,正在法学界升温。
行政审判,也就是俗称的“民告官”。“民告官”的本意是为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如今却面临着立案难、胜诉难等困境。在日前举行的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上,这个话题成了焦点。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直言:“行政审判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设立行政法院才是改革的出路。”在书面发言中,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表示,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在各种制约因素中,现行审判体制的缺陷可以说是最重要的方面。
什么样的困难,使行政审判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设立行政法院,能成为改革的突破口吗?
行政纠纷告状难,基层法官无案可审
因为政府强拆了自家老屋,觉得委屈的农民老郭想和县政府打官司。
找律师、写诉状、上法院立案,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位于西南某地的县法院接了材料,却始终不立案也不驳回起诉,法官只是反复劝说老郭放弃起诉。
几个月后,眼见老郭不为所动,法官道出了无奈:“今天给你立了案,明天我就要走人。”
这种无奈绝非偶然。据最高法院统计,近年来全国法院年均受理行政案件仅有十几万件,占全部案件总量的比例不到2%,且2012年的受理案件数量较2011年明显下降。而十几万件案件,主要集中在山东、河南等少数省份,不少省份每年只有几百件,有的甚至一年只有几十件。在“诉讼爆炸”的背景下,行政案件不升反降,一些基层法院的行政法官无案可审,成为一幅奇特的图景。
法官无案可审,是因为行政纠纷少吗?数据显示,2012年福建全省受理了近6万件非涉法涉诉信访纯案,其中未经诉讼程序的行政案件为3.5万件。在广东,每年到省政府信访的案件数量约5万件,其中3万件左右属于行政案件,或应当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大量的行政纠纷,原本可以打官司、以法治的方式解决,却直接涌向了信访部门,造成‘信访不信法’的现象。”马怀德告诉记者。
农民老郭的遭遇背后,是这样一个现实——不是没有行政案件,而是法院不愿、也不敢受理行政案件。2009年,最高法院曾就审判执行工作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公众反映意见最多的问题中,行政诉讼告状难位列第二。
业内人士认为,症结在于行政审判的体制——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当地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由当地法院审理。
“这种模式下,司法管辖区与行政管辖区完全重合。”江必新表示:“地方法院赖以运转的人、财、物都受制于地方政府。为了不败诉,地方行政机关往往用人事任免、物资分配等手段对法院施加压力,不让法院受理案件。就算法院受理了,也要求不能判行政机关败诉。行政案件中,法院与行政机关有利害关系,所以不敢受理、不敢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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