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认识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历史考察(7)

中国共产党认识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历史考察(7)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阐述“把我们党建设成为具有健全的民主集中制的党”这一重大任务时,没有提“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而是突出了“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20]。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强调“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使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正常化”。十二大党章把民主集中制的内涵,从“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改为“在高度民主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并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此外,党章还强调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1983年中共中央把“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作为整党的一个主要任务。1987年党的十三大强调,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要从中央做起。这些重要举措的贯彻实施,使“党内有了民主集中制的气氛”[21]。

世纪之交,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国内局势,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国家各项建设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过程中,提出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一系列新观点,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民主集中制的理论。1992年党的十四大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提出来。十四大通过的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内涵作了新的表述,把“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改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并指出这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表述,表明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党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又有了新的进展,有助于防止以往出现的偏差。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又专门对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作了论述。《决定》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22]。在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制度”两个字,这就使得党对民主集中制的表述更加完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上一些人认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可以不要民主集中制,就可以各自为政。针对这种认识,1997年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中郑重指出:“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主集中制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完善和发展”[23]。200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把坚持民主集中制看作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保证,他强调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并不断增强党的活力。”对此,要求“全党同志都要增强民主集中制的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本领,努力掌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领导艺术、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地统一起来”[24]。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命题。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人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与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25]。十六大通过的党章中,在总纲“坚持民主集中制”部分加进了监督的内容,在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中增加了“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内容。党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新世纪新阶段,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推进民主集中制制度化进程为重点,从而把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概括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并提出“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这个新定位,凸显了民主集中制在制度建设中的核心位置,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制度建设的方向、目标和重点。同时,十七大报告还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26]。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党的民主集中原则的极端重要性进行了科学概括,提出建立健全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并进一步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等制度建设的政策主张。2011年7月,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的讲话中,胡锦涛进一步指出,推进党的制度建设,要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27]十八大通过的党章增写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等内容,充分反映了党对民主集中制度的新认识,体现了全党的智慧和意志。这不仅进一步丰富发展了民主集中制理论,对于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也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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