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做”规矩

论“做”规矩

核心提示:徐正初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撰文指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实效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全党强化“做”规矩的意识,形成上下一致的思维习惯和令行禁止的行为养成。

徐正初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撰文指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实效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全党强化“做”规矩的意识,形成上下一致的思维习惯和令行禁止的行为养成。

做规矩的核心在一个“做”字上。我们党不是没有规矩,回首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程,我们对党内规章制度的强调不可谓不多,该立的在不断地立,该说的在不断地说,该强调的在不断地强调,往高处、深处、大处讲的话都讲到位、说到极致了,辩证地看,仅仅靠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只指出不纠正,“讲”就会成为虚化的东西。久而久之,就会在党内形成一种心照不宣,讲归讲做归做,讲和做成为相互脱离的两件事情。可以这样说,党内风气长期得不到根本好转的原因就在于此。解决问题的“药方”只有一个——在“做”字上下功夫,违规的一定要纠正,有令不行的一定要得到“惩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不仅体现在“纠”字上,把违反规矩的东西纠正过来,更要体现在“做”规矩上,形成全党上下讲规矩、守规矩的良好风气。

做规矩的关键在落实责任上。有规矩为什么得不到贯彻和执行,做不到令行禁止?关键是没人来管或者不能持之以恒地抓。出现这种情况的根子在组织层面,责任在各级干部。制度制定者不管制度的贯彻,不进行有效跟踪和反馈,制度的落实必然会大打折扣;党的各级组织不把执行制度作为大事来抓,制度的推进和贯彻必然软弱无力。因此,要真正体现“做”规矩,一定要有“一级管一级”的机制支撑。越雷池即被发现,出问题即能知晓,且立即有部门和人员指出和纠正,做到违者必究、犯者必惩、非法得利的必退,犯规成本的提升必然使违规现象大幅度降低。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寄希望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此作为“做”规矩的新起点,形成党的组织层层做规矩、党的干部人人守规矩的良好局面。

做规矩的成效有赖于党内监督机制的完善。从本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看,这是一次“做”规矩的典型示范。不仅对处级以上干部查摆问题、对照检查材料的写作有着严格的规范要求,而且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举行也有着精心设计和操作要求,让干部之间既能够坦诚相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又能通过思想斗争,实现维护团结促进和谐的局面。但从长远看,党内“做”规矩的任务十分艰巨,要成为一种长效机制,制度的顶层设计十分重要。最终要形成“规矩是电网,谁触谁‘死亡’”的制度底线。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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