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上村干部监管的短板

补上村干部监管的短板

核心提示:为把农村“两委”干部的权力关进笼子,同时调动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村“两委”干部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办法试行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村干部办事积极性高了,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观。村官的好与坏影响着社会公平正义和农村发展稳定,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因此村官的权力也得关进笼子,而不能任其“撒野”。

据人民日报报道,为了把农村“两委”干部的权力关进笼子,同时调动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万宁市今年8月出台了《农村“两委”干部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办法试行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村干部办事积极性高了,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观。

对农村“两委”干部的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管,万宁做出了一套很好的探索。他们实施的问责制度,细化了问责对象应被问责的事项和行为,让农村“两委”干部的监督管理更系统、更具可操作性。这种“自上而下”的监管方式,体现出了管理村干部的新思路。

农村“两委”干部是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既管理农村公共事务,又管理农村集体经济事项。因为缺乏有效监管,一些农村干部“庸懒散奢贪”现象严重,小到“村务不过问,公章老婆管”,大到“中饱私囊骗村民,侵占千万征地款”,近有我省东方市东河镇旧村原村主任符某京等6名村官贪污占有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共54.6万元获刑,远有北京“土豪村官”豪摆三天婚宴极尽奢华最终被查,等等。

这些现象的出现,固然与农村干部自身素质、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有关,但最根本的还是因为监管出了问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这让很多农村干部认为,没有人“动得了”自己,县乡两级的监管只能是“嘴上说说”。在原本的制度设计上,村干部是由村民进行民主监督,但在现实生活中,村民们却是疏于监督也无力监督。这让村干部的监管“两头都不靠”,形成了事实上的监管空白。而万宁将问责制度延伸到基层,从制度上堵上了监管漏洞,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村官的好与坏影响着社会公平正义和农村发展稳定,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因此村官的权力也得关进笼子,而不能任其“撒野”。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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