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民:推进户籍改革要坚持自愿、因地制宜原则

杨伟民:推进户籍改革要坚持自愿、因地制宜原则

核心提示:杨伟民表示,农民现在面临很多问题,但是其中可能就相当一大部分人来讲,主要就是进了城,但是落不了户,得不到相应的和城市居民相等的、同样的公共服务,包括市民的权利。

人民网北京11月20日电 (记者 乔雪峰)20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吹风会,请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解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内容,杨伟民表示,推进户籍改革,要坚持自愿、分类、因地制宜,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权不受到侵犯,不能通过改革让农民流离失所。

杨伟民表示,农民现在面临很多问题,但是其中可能就相当一大部分人来讲,主要就是进了城,但是落不了户,得不到相应的和城市居民相等的、同样的公共服务,包括市民的权利。所以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这就是我们改革的一个总的方向。而且具体的措施也讲到要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但是,户籍本身很好改,关键是户籍背后所依附的那些制度、那些服务、那些权利是不一样的。现在不光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也是不一样的,涉及到整个区域之间的问题。不同的城市这样一些不同的办法。同时,农民工或者农业转移人口当中,有一些可能是愿意到城镇来落户的,还有一些本人不愿意到这儿来落户,要稳步地去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当然这也需要一个过程,因为它不仅仅涉及到城和乡之间,还涉及到区域和区域之间。

另外一方面,要保障或者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什么叫财产?就是地、房子,这是最主要的。但是改革要守住底线,要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来进行,要根据不同的地来实行不同的改革,也就是说,人主要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地要分成不同的类别,逐步有序地推进,既要有利于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满足城市化、城镇化过程中对地的强烈需求,同时也要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权不受到侵犯,基本生活权之一就是要有房住,不能通过改革让农民流离失所,那不是改革的目的。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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