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政府道歉研究述评(2)

国外政府道歉研究述评(2)

二、国外政府道歉研究的视角与领域

国外政府道歉研究始于上世纪90 年代中期,几乎是与政府道歉实践的迅速增长同步展开的,研究的视角、内容与政府道歉的实践形式息息相关。

1. 政府道歉研究的视角

虽然国外政府道歉研究迄今只有短短20年,但与政府道歉的理念、功效被普遍认可一样,政府道歉研究也迅速拓展到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语言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等多学科领域,政府道歉研究的视角愈益丰富。多学科交叉立体研究极大地推动了政府道歉研究的广度与深度。

政府道歉本身即属于伦理学范畴,无论形式与内涵还是功能与作用,都带有强烈的伦理道德色彩。政府道歉的伦理学研究在不同实践领域侧重点是不一样的: 在历史性非正义领域侧重于“是与非”、“正义与非正义”的研究; 在当代政治实践领域侧重于社会公德、政治道德与政府行为规范的研究。几乎所有研究政府道歉的学者都不约而同地涉及政府道歉的伦理道德层面。2005 年,詹娜·汤姆逊( Janna Thompson) 在第12 届澳大利亚协会专业和应用伦理学年会上发表《道歉、正义与尊重: 政府道歉的重要保障》一文,认为“政治道歉已经成为一些领导者接受历史非正义、受害者寻求纠正的标准方式”,虽然政治道歉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诸多困境、面临众多难题,但无疑“道歉、正义与尊重是政治道歉的至关重要的保障”。米切尔·弗里曼( Michael Freeman ) 、保罗·克斯坦( Paul Kerstens) 等也从伦理学角度对政府道歉进行了卓有成就的探讨。

政府道歉现象的心理学色彩同样浓厚。对于施害方来说,“道歉可以使他们不再恐惧他人的报复,也会缓解心中挥之不去的愧疚感”; 对于受害方来说,道歉也是弥补社会创伤、实现正义补偿的重要方式。政府道歉的心理学研究侧重于道歉者的慎重、“道歉用词”模棱两可的心理以及被伤害者要求道歉的心理活动研究等。比如,在对土著居民进行政府道歉的问题上,米切尔·珀瑞( MichaelPerry) 在路透社发表了《霍华德拒绝为“被偷走的一代”赔偿》等一系列文章,详细剖析了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的心理: “我个人深深地为我的澳大利亚同胞感到抱歉。他们因我们的前辈对土著居民的行为而承受了非正义的痛苦,……我为此说对不起。” 詹娜·汤姆逊、森德·霍尔德( Cindy Holder) 、梅里萨·诺贝尔( Melissa Nobles) 等也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精彩的心理学分析。

政府道歉天然属于社会学范畴,社会学倾向于把政府道歉看作是修补关系、实现和解的有效方式。从社会学视角研究政府道歉的著作较多,比如,《我错了: 道歉与和解的社会学》( Nicholas Tavuchis,Mea Culpa: A Sociologyof Apology and Reconciliation, 1993) 、《道歉》( Aaron Lazare,On Apology,2005) 、《认真对待错误: 道歉与和解》( Elazar Barkan & AlexanderKarn eds. ,Taking Wrongs Seriously:Apologies and Reconciliation,2006) 、《和解、赔偿与认罪: 道歉的政治学》( Mary R. Power,Reconciliation,“Restoration and Guilt: The Politics of Apologies”,Media International Australia,Incorporating Culture & Policy,No. 95,May2000) 等。政府道歉的价值在于和解,正如塔瓦斯基( Nicholas Tavuchis) 所说: “如果没有被宽恕,就无法释然于我们所酿成的后果……我们将永远是后果的受害者,就像不会咒语的魔法师学徒去破解魔咒。”本·艾特伍德( Bain Attwood) 、科琳·奥康纳( ColleenO'Connor) 的相关研究也拓展、深化了该领域。

政府道歉当然属于语言学研究范畴,除了肢体语言与非语言符号,政府道歉更是话语语言的表达。政府道歉的语言学研究侧重于道歉语言的功能、技巧的研究,侧重于跨国语言语境下政府道歉的比较研究。《道歉》、《政府道歉与历史正义诉求》( ElazarBarkan,The Guilt of Nations: Restitution andNegotiating Historical Injustices,2000) 、《日本的政府道歉与正确的历史》( Alexis Dudden,“Japan's Political Apologies and the Rightto History”,USJP Occasional Paper 06 - 01,Program on U. S. - Japan Relations) 、《道歉的五种语言》( Gary D. Chapman,JenniferM. Thomas,The Five Languages of Apology:How to Experience Healing in all Your Relationships,2006) 等论著中,对政府道歉语言的运用、跨文化语境中的政府道歉语言都有深入探讨。查普曼认为,如果你不了解对方的道歉语言,你的过失就永远不可能真正被原谅,你们之间受伤的关系就不可能真正得到修复与和解。他总结了道歉的五种语言: 表达歉意、承认过错、弥补过失、真诚悔改、请求饶恕。埃里森·壬特恩( Alison DundesRenteln) 、迈特·詹姆斯( Matt James) 等也深入研究了政府道歉的语言问题。

政府道歉毫无疑问也属于政治学与行政学范畴,可以肯定地说,几乎所有政府道歉研究都无法脱离政治学与行政学视角。政府道歉的政治学与行政学研究侧重于剖析政府道歉的政治动因、政治心理、政治态度、公共政策、道歉策略等方面。在《政府道歉政治学》一书中,梅里萨·诺贝尔“依据澳大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美国四国影响其原住民的公共政策,分析了它们的国家历史”瑏瑠,探讨了政治领导人通过政府道歉的方式推进基于政府历史非正义而宣称的群体权利。在《领导者何时该道歉》一文中,芭芭拉·凯勒曼( Barbara Kellerman) 指出,越来越多轻率而敷衍的( 政治) 道歉将招致更多负面效果。艾玛· 格罗斯( EmmaR. Gross) 、理查德· 贝尔德( RichardB. Bilder) 等学者的研究也极具启发意义。

2. 政府道歉研究的领域

国外政府道歉研究虽然视角丰富,但研究领域相对集中,同当代国外政府道歉的实践领域高度一致。从国外政府道歉研究文献看,政府道歉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领域: 历史非正义中的溯源正义、历史非正义中的转型正义、跨文化语境中的政府道歉、政府道歉的实践价值。

历史非正义中的溯源正义领域历来是国外政府道歉学者研究的热点领域,其中研究重点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针对国内土著原住民、少数族裔的溯源正义的政府道歉。在《政府道歉政治学》一书中,梅里萨·诺贝尔比较了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美国四国对于土著原住民、少数族裔的政府道歉,提出了政府道歉的资格原理,“它通过关注道歉的意识形态与道德风险而不仅仅关注预期的物资获取与损失来解释政府道歉”。在《道歉、正义与尊重: 政府道歉的重要保障》一文中,汤姆逊不但分析了澳大利亚领导人与土著原住民领导人对于政府道歉迥异的态度,而且还通过剖析政府道歉与补偿正义、跨代认罪的关系,提出了如何真诚地道歉的策略; 同时,他认为政府道歉绝不是没有争议的,目前盛行的状态可能无法持续。瑏瑣在《谁的道歉?澳大利亚、加拿大、危地马拉与秘鲁的政府道歉、真相委员会、原住民自决》一文中,科恩特塞尔( Jeff Corntassel) 与霍尔德( Cindy Hold-er) 认为政府主导的道歉无助于改善族群关系。米切尔· R. 迈茹斯( MichaelR. Marrus) 、爱拉扎·巴尔坎( Elazar Barkan)等学者也在此领域进行了深入探讨。二是针对曾经殖民地溯源正义的政府道歉。在《政治与历史: 补偿历史性非正义》一书中,托佩( John Torpey) 探讨了西方国家对殖民地的政府道歉与补偿问题,认为赔偿政治与政府道歉在未来将成为国际事务中一个重要的方面。霍华德- 海斯曼( E. Howard - Hassmann)也研究了西方因横跨大西洋的奴隶贸易、殖民主义而对非洲的补偿,她还建立了一个关于政府道歉与赔偿的网站( http: / /political- apologies. wlu. ca) 链接相关材料。此外,利奥纳多·贾姆法( Leonard Jamfa) 研究了德国对纳米比亚殖民史的模糊道歉,彼德·贝赫尔( Peter Baehr) 研究了荷兰视角下的殖民主义、奴役与奴隶贸易,弗利扎赫斯·达赫尔( Flizaheth S. Dahl) 以日本与其邻国为例研究了日本是否真诚面对过去的侵略史,这些研究深化了对此领域政府道歉的认知。

历史非正义中的转型正义领域也备受国外政府道歉研究者关注,它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第三次民主化浪潮推动下由威权政权向民主政体转型的国家。此领域的研究成果颇为丰硕,在《政治与历史: 补偿历史性非正义》一书中,约翰·托佩认为转型正义兴起于拉丁美洲独裁政权以及南非种族隔离政府的倒台,阐释了补偿对于转型正义的意义。巴尔坎在《国家之罪》一书中论述了中东欧国家民主型时期的政府道歉。在《政府道歉与历史正义诉求》一文中,米切尔·迈茹斯也研究了民主转型国家对历史错误的政府道歉,认为在持续寻求正义的诉求中,必须发现不寻常的解决之道,对于历史错误,政府道歉是值得考虑的。

跨文化语境中的政府道歉是政府道歉研究中不可忽略的,随着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它在政府道歉研究中的地位会越来越重要。阿伦·拉扎尔( Aaron Lazare) 较早研究了跨文化语境中的道歉,在《道歉》一书中,他不但研究了英语中“Apology”与“Sorry”的区别,也研究了日语里的道歉方式与英语道歉方式的不同,指出: “接受来自不同语言与文化背景的人的道歉是一个复杂的、具有挑战性的过程,它不仅需要我们使用精确的语言,而且要求我们对该文化有所了解。”在《日本的政府道歉与正确历史》一书中,阿列克斯·杜丹( Alexis Dudden) 以日本对韩国政府道歉为例,说明了日本与其二战受害国之间存在道歉纠纷的原因。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讲座教授吴旭在《说说“跨国道歉”》一文中则探讨了跨国道歉中的“模糊道歉法”不仅有助于保全道歉者的面子,也使得最终的责任认定不了了之。壬特恩等学者也专门研究了跨文化中的政府道歉。

国外政府道歉研究侧重于实证研究与比较研究,重视研究政府道歉的实践价值,虽然未建构起政府道歉的纯理论体系,但透过政府道歉的实证与比较研究,政府道歉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颇具创见性。在《道歉》一书中,拉扎尔详细论述了道歉的作用与类型; 在《道歉的五种语言》一书中,查普曼剖析了道歉的五种语言。马克·吉本( MarkGibney) 、霍华德- 海斯曼等22 位来自法律、政治与人权界的学者在《道歉时代: 面对过去》一书中,探索了西方道歉的法律、政治、社会、历史、道德、宗教以及人类学的方面,同时也研究和阐述了不道歉现象及其原因。这些道歉理论研究对于政府道歉理论的构建极富价值。在政府道歉研究的相关文献中,在“政府道歉的原因、如何道歉、政府道歉与补偿正义、跨文化政府道歉、政府道歉的困境”等诸方面,政府道歉的相关研究者已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

本文关键词: 国外政府 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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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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