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高校的内部治理机制,增强高校发展活力。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和内部管理改革相对滞后等多种原因,高校内部管理至今仍然沿袭着“大政府、小社会”的行政管理体制所塑造的管理模式,按照校、院、系(所)进行层级管理,各项事务都严重依赖于行政手段,造成行政权力对学术权力的过度挤压、脱离教学科研工作内在规律等弊端,不利于科研创新与高素质人才培养。推动高校去行政化,要在完善高校内部治理机制上有新的突破,关键要处理好行政与学术之间的关系,构建行政与学术权力相互支撑、相互制约与相互促进的制度机制,以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门机构的作用,强化学术权威,使教学科研工作真正按各自内在规律运行。同时要通过制度化的建设,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代会等团体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作用,对高校内部事务形成有效的监督,以制约行政权力的扩张和泛化,将其限定在办学方向的把握、办学目标与思路的确立、办学资金的筹措、良好环境的创设等宏观发展战略层面,从而真正提升管理效能、服务于学校的长远发展。
(作者:章兢,湘潭大学党委书记、教授)
发挥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崔永平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要求,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协商民主,实质就是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达成共识。毛泽东同志曾说,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要学会同党外人士民主合作的方法,善于同别人商量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因此,在多元社会现实背景和全面深化改革大势下,发挥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是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协商之基在制度。民主必须有制度来约束和保障。否则,协商民主必然不能深入,其成效也必定不能持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协商民主”融入其中,既保证了政党政治参与的民主,又走出了政党矛盾对抗的困境。通过这一制度安排,各民主党派选派代表直接参政议政,或者以政党形式参与民主协商、监督,并以其所联系的群众为依托,广泛吸纳和反映来自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意见与建议,体现了我国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必须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为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提供制度保障。
协商之要在载体。推进协商民主须有载体作依托。否则,协商民主就可能成为看得见、摸不着的空中楼阁。多年来,我国逐步探索出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新形势下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必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精心搭建有效载体。既要不断优化已有载体,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进一步拓展实施的深度和广度;又要积极培育新的载体,善于在工作实践中创新创优,力求使协商民主的内容具体化、程序规范化、职责明确化。
协商之道在建言。协商民主离不开高质量的协商。作为与共产党长期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来说,民主党派要在推进协商民主建设中成为有为的参与者,就应该有与执政党相匹配的参政能力。这就需要民主党派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水平,提高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对党外人士而言,既要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之言,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又要善于建诤言,善于提真知灼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形成睿智之言和务实之策,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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