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几个问题的思考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几个问题的思考

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基础,以不断深化的政治体制改革为动力,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政治发展的有益经验,开辟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政治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我们“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报告还指出:我国今后的政治发展“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要“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1]这些基本要求,应当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必须遵循和把握的原则和重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制度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制度基础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不断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是根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在于:它不仅是立法机关,更是权力机关;不仅制定法律、决定重大问题,而且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各国家机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二是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包括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先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成功创造。目前,我国除了共产党之外还有八个民主党派,它们是接受共产党领导的与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友党,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实行这一制度,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更广泛地联系和团结各阶层群众。其次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我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在行使本级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拥有自治权,包括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享有制定自治条例、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以及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保留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再次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是我国城乡居民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基础性制度。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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